僭建的中介平台 文:朱家健

近日,為了杜絕「黃牛黨」線上搶先訂購署方轄下場館再以高價放售炒賣,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出招」,市民在網上預約場地時需要以已作身份核實登記的「智方便」配合「康體通」,避免「黃牛黨」透過電腦程式搶票後再高價轉讓,無本生利,賺取差價;某私人演唱會也採取門票實名制,堵塞「炒黃牛」漏洞;從境外回香港的市民擬未能成功預訂個別隔離酒店房間,卻有中介人表示以原價數倍價格向擬回港人士「兜售」隔離酒店名額,疑又有「黃牛黨」介入,以集團形式經營壟斷求過於供的隔離酒店房間,牟取暴利;某公司充當單位業主和學生租客的中介平台,涉嫌在向學生租客收取一年的租金後,未有按時向業主支付單位租金,令一眾業主和學生租客同時淪為苦主。

以上四個例子均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在供應方和需求方之間,突然跳出了一個中介平台,出現「中心化」,但這個「中心」收取了「服務費」,壟斷了資源,卻未有如期向需求方提供增值或節省時間的服務,反過來成了供求雙方的關卡,讓需求方帶來諸多不便。

當然,資源又劃分為公共資源和私產資源,如果所涉分配的是私產資源,而且在守法原則下進行,則供求關係自動調整,換言之,誰有資源,就誰有話語權,必須拿出對等資源或雙方均可接受認可的條件作交換;即使是中介平台,一買一賣轉手獲得利潤或獲得佣金,這就是商業社會的原理;但如果中介平台或「黃牛」所覷準的對象是公共資源,令到廣大市民未能在公平原則下適時享受應有的資源,那麼,這種騎劫公共資源,再坐地起價、自行分配的行為,卻是不受歡迎的,購買「黃牛」籌號的消費者更沒有法律保障。打個譬方,如果官方提供津貼的看診服務或免費的強制檢測服務,如果有排隊黨在取得資源優先享用權卻不行使,選擇以高價兜售轉讓籌號,這就是在侵吞公共資源的分配權,也是在剝奪納稅人公平享用公共資源的權利,再者,如果涉及醫療相關資源,不但生命尤關,如受影響人士所感染病毒具傳播性,也會間接衝擊公共衛生體系;另一個例子,有些中介平台又是無中生有,空手套白狼,在另一方的接收資訊不全面和不完整時,向需求方(或根本可能不是需求方)提供不全是事實的誇大資訊,如聲稱協助境外人士報讀本地大學或申請政府服務,中間過程向對方提供一些程序上根本不需要的文件或「諮詢服務」,以換取巨額諮詢費或顧問費,其實間接增加了大批服務需求方,對原本緊張的本地資源構成壓力,而原來需求方根本是不必要透過所謂的諮詢服務第三方,便可在支付合理公價申請費而獲得服務,換言之,這個中介平台根本是多餘的,非但沒有提供增值服務,而是在讓需求方在申請時白耗額外不必要的精力、時間和金錢,也是在增加大量需求方進場爭取配對,令資源分配更加失衡。

從商和行騙,出發點不同,服務不同,對象不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中介平台出發點是令他人增添不必要的麻煩和時間成本,根本不是好的平台,即使不自行拆掉,也早晚將被他人拆掉,回歸P2P(點對點)。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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