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力不要以藝術之名挑戰香港國安法 文:朱家健

上星期,香港警方檢走一件與國安法案件有關的物品,據報道,這件證物正是曾長期擺放在香港大學的「國殤之柱」,該物品疑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可是,卻有自稱是捷克的港人組織「我地(Ngo Dei)」卻「發出嚴正聲明」,內容毋視香港特區法律、惡意抹黑香港警方執法,並混淆視聽,假借藝術自由為名誣衊香港警方執法。這個自稱由捷克港人組成的組織,與昔日反對派或外國代言人的口脗若出一轍。

再細看該組織的顧問委員會成員,包括因涉在內地嫖妓被拘的鄭B傑、「攬炒巴」劉H迪等,他們穿梭英國和愛沙尼亞等地,背景已不用多作介紹,另一名顧問委員會成員為「國殤之柱」創作者、丹麥「藝術家」高志活;而該組織的網頁和活動,更是直接以「國殤之柱」掛帥,這個組織的存在目的已呼之欲出。這就是去年台灣地區「重建恥辱柱 (即「國殤之柱」)的東歐版,一班烏合之眾借一個犯罪證物而來,目的除了是要在境外遙距亂港,更重要的是斂財,只要高調發聲,才能吸引境外不明機構的金援。

「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
「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

正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原主席李國章所曾指出,「國殤之柱」原本的創作意念,是為了紀念1995年美國俄克拉何馬州聯邦調查局大樓爆炸案,但被美國拒收後,雕像輾轉交予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並改了紀念事件和對象。「國殤之柱」取巧投機,卻成功哄騙個別港人和大學生多年,令人嘖嘖稱奇。「國殤之柱」雕像的造型是西方臉孔,原紀念其他事件和不具名的死難者,卻硬與香港扯上關係,根本是人為的惡意操作,為數代人「洗腦」,變相讓當年香港長期成為顛覆國家基地。

筆者特意在網上作出搜索,在維基百科發現,港版「國殤之柱」,原來還有「兄弟柱」,共有六座,包括在墨西哥聲稱紀念當地Acteal大屠殺的「墨(西哥)殤之柱」、在巴西聲稱紀念當地Eldorado do Carajás大屠殺的「巴(西)殤之柱」、在德國柏林聲稱紀念納粹德國統治期間死難者的「德(國)殤之柱」、在意大利羅馬聲稱紀念世界資源分佈不均導致死難者的「意(大利)殤之柱」、在丹麥樹立翻港版「國殤之柱」的「丹(麥)殤之柱」等,當然還有台灣地區及其他地區的山寨版和3D打印版迷你雕像。其實,「國殤之柱」和「兄弟柱」真是荒謬,雕像所描述的事件和受害者形象型態模糊抽象,但具「百搭」功能,「用家」需要加以運用想像力作出配對,創作者只是憑幻想去創造雕像,然後一班投機者就會靠雕像去籌款搵錢,「信眾」對號入座,這就像是邪教信徒盲目膜拜的泥公仔。

泥公仔倒下了,操控者還想企圖繼續妖言惑眾,蠱惑人心,並以複製品、網上圖像、打印品,甚至乎是虛構「信念」,讓信眾繼續沉睡於妖邪的夢魘中,繼續謀財和作出不可告人的邪惡目的。

所謂「國殤之柱」的英文名為The Pillar of Shame,即「恥辱柱」,筆者認為製作這等不懷好意道具,用來哄騙全球才應該感到「恥辱」。

文:朱家健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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