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當的管理層不再 則欺凌個案不再 文 : 何子煜

聖公會諸聖中學女生疑因拒絕借錢予同學,遭到掌摑和辱罵,甚至被要求下跪及以化寶爐笠頭,而這只是香港眾多欺凌案件的冰山一角。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2017年進行的調查發現,香港有高達32%受訪者表示在一個月內被同輩多次欺凌,比例冠絕全球。在調查結果公布後的一年,中小學的欺凌個案,從127宗大幅上升202宗,增幅超過六成。這反映令人震驚的調查結果並未成功喚醒社會對欺凌的關注,政府和學校仍未有制定合適的政策,無從監察及解決日益嚴重的欺凌問題。

欺凌個案固然是由學生行為所產生的問題,但成功處理個案的關鍵,是在於師長的態度。2017年何福堂小學欺凌事件,小一男生被同學用橡皮擦塞耳朵,事後揭發受害人先後向班主任及訓導主任求助,卻受到冷待忽視,訓導主任更不願處理,當場轉身離開。2019年董之英校園欺凌事件,校方在事件曝光初期,認為「僅是同學間過火的嬉戲」,校內訓導主任及體育老師,更阻撓警方進入校園蒐證。同年的培正中學欺凌事件,受害人向校方提供醫生紙,證明傷勢是猛烈撞擊所致,卻被校方駁斥醫生紙造假。

由此可見,校園欺凌案件接連發生,與學校管理層對欺凌行為敏感度不足有關。有些學校為求息事寧人,避免影響校譽,便想方設法冷處理事件,拒絕對受害人施以援手,甚至維護欺凌者的一方,指責受害人無理取鬧。這樣的行為對社會釋放絕對錯誤的信息,令欺凌者自以為能超然法律,更肆無忌憚地施害。無效、失當的處理方法,是製造更多欺凌個案的幫兇。聖公會諸聖中學強調對欺凌行為絕不姑息,這固然是值得稱讚。但絕不容忍欺凌行為的態度,必須成為處理個案的準則,確保校方嚴肅處理,才能對症下藥,杜絕欺凌之風。

教育局的《處理欺凌事件流程》當中,最強硬的措施,只是「諮詢警務處的學校聯絡主任」,卻未有提及部門如何確保校方嚴正跟進。局方在欺凌案件上置身事外,與校方懈怠失責不無關係。政府應強制要求學校,在接獲懷疑欺凌個案的24小時內通報事件,由局方委派的專家小組展開調查,協助學生解決問題,並指導學校提供更針對性的教育活動,以避免同類事情發生。此外,建議局方同時設立「舉報校方懈怠處理」熱線,讓學生或家長舉報刻意隱瞞或拖延處理時間的學校,若舉報屬實,政府應研究以警告、罰款、停職,嚴重者甚至可基於公眾利益而勒令疏怠的管理層退休,從而確保校方謹慎處理欺凌個案。

欺凌行為的背後,是欺辱弱小的惡劣動機。透過群眾壓力、暴力行為宣洩怨憤,絕對是不利青少年人成長的錯誤價值觀。若不確保校方認真處理,無異於縱容罪惡、姑息養奸。亞洲部分地區有執行類似上述建議的措施,並成功令欺凌個案在五年內大幅減少。由此可見,強制通報是制止欺凌的有效手段。期盼教育局積極承擔處理欺凌個案的責任,全力協助受害學生,並以一切可行手段督促校方跟進。只有由管理層做起,確保學生權益受到保障,才能讓學生免受欺凌,安心成長。

文 : 何子煜

政賢力量青年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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