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談到,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早前撰文,反對港府在本立法年度完成廿三條立法,但是後來特首在回應中強調,最遲於明年完成廿三條立法的目標不變,足見部分媒體將盧氏之言視為所謂的「北京放風」,似乎站不住腳。更重要的是,盧氏在文中要求廿三條暫緩立法的理據,更是甚為牽強,不像是所謂「北京」會作出的政治判斷。
首先是盧氏宣稱疫後應集中精力「拼經濟」與「發揮聯通世界的功能」,這種理由本身,便極似香港萬事皆由經濟掛帥的固有思維,甚至有着照顧香港經濟利益為先的本位主義色彩,因為我們若從全國一盤棋的角度來看,不論「拼經濟」與「發揮聯通世界的功能」,都不可能單純地為香港一地的利益着想,而要顧及國家的整體利益,甚至應以增進國家整體利益為前提。
在此情況之下,「拼經濟」固然重要,「發揮聯通世界功能」亦有利於國家,但又是否須以國家安全作為代價,任由香港在國安層面存在法律缺位?盧氏指現在有《港區國安法》「保底」,但是誠如筆者在另一媒體的文章所述,《港區國安法》未能涵蓋廿三條要求港府立法禁止的危害國安行為,特別在外國政團在港從事政治活動方面,不論《港區國安法》還是香港現行法例,均未有條文禁止。
如此一來,盧氏以現在《港區國安法》「保底」,作為廿三條沒立法逼切性的論斷,究竟是純粹的盲目樂觀,還是本地買辦心態作祟,深怕廿三條立法,會刺激西方世界的神經,促使對方採取報復性的制裁措施,或者是擔心立法將會像部分反對派所言一樣,將會導致外企撤資?若是因為有此擔心,便要暫緩廿三條立法,這又符合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於去年講話之中,希望愛國陣營堅決與美西方外部勢力作鬥爭的期望乎?
當然,比起「拼經濟」便應暫緩廿三條立法,盧氏拿台灣大選說事,更是理譜到家。首先有一點必須指出,立法會會期自今屆起,已改為由一月開始,直至十二月結束,而港府在幾個月前更新了本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的議程,並把今年年初仍在議程上,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刪除。換言之,不管下半年是否台灣大選關鍵時刻,港府本來也不會在本立法年度重啟廿三條立法。
退一步而言,即使廿三條立法真的會影響台灣選情,但盧氏卻以此推論出「阻礙和平統一進程」,也是對兩岸形勢的一種誤判。事實上,不論港府是否就廿三條立法,現在國民黨和民進黨,均不可能接受北京以「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兩岸的主張,即是無論哪一個政黨上臺,兩岸最終和平統一的機會率,其實都是差別不大。若有人認為民進黨在來年大選落敗,便有利於和平統一,這無疑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歸根究底,國民黨即使口頭上承認「九二共識」,其兩岸政策依然是主張維持現狀,而非支持以一國兩制和平統一,而過去的實踐已經證明,經濟促統之路其實行不通,向台灣讓利的結果,只會讓對方端起碗食飯,放下碗罵娘。反之,大陸在綠營執政下搞起的「餓台」政策,即使未必能夠促進和平統一,但至少不會自己做起虧本買賣之餘,還讓對方拿賺更多的錢,然後拿去買外國軍武。
況且,所謂的兩岸關係,說到底其實是中美關係,甚至說得直白一點,兩岸爆發戰爭的機會率,很大程度取決於美國會否從中攪局。換言之,假如美國仍然渴望兩岸維持現狀,即使綠營想鬧台獨,也會被對方壓下去。反之,美國若想民進黨繼續執政的話,令兩岸關係繼續維持緊張的話,即使國民黨在大選中勝出,也可以唆使綠營中人指控選舉存在賄選舞弊,藉此鬧一場「顏色革命」,從而把國民黨侯選人轟下臺。以為不立廿三條,便能降低民進黨勝算,顯然是把美國想得太過純潔矣!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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