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條立法,為何要等到來年八月? 文 : 陳凱文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有迫切性,但是立法會現時只剩下不夠兩個月的會期,難以在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因而希望特區政府能在明年8月完成立法。及後,譚耀宗接受訪問時解釋,明年8月完成立法只是其個人希望,並非中央提出的死線。

譚耀宗這番言論,不但引來了非建制派的非議,亦引來了部分建制派中人的不滿。先假定這番言論真是譚耀宗的個人期望,而他又同時認為,今屆立法會已經無時間完成廿三條立法,要留待下屆立法會完成,他為何要在這一時間發表這番言論呢?

難道譚耀宗不知道,今屆是立法會選舉年嗎?難道他又不知道,非建制派正密謀搶攻功能組別,藉此取得立法會過半席位不?難道他又不知道,在此時間重提廿三條立法,非建制派會以此大加炒作,藉此吸引中間及游離選民倒向自己乎?難道他又不知道,非建制派萬一成功爭取過半議席,廿三條立法便肯定不能如他所願,在來年八月完成立法?

這些問題,譚耀宗似乎是知道的,否則他便不會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非建制派若在9月立法會選舉能取得過半議席,不但廿三條立法無法完成,其他事項也不能討論,立法會將被癱瘓,情況岌岌可危,只會造成「攬炒」。如此說來,他又為何要在此時重提廿三條立法一事,變相為非建制派贈送文宣上的「彈藥」呢?

更加值得斟酌的是,立法會只剩下不足兩個月的會期,又是否等於不能完成廿三條立法呢?若是按照過往慣例,港府在重啟立法前,通常會展開諮詢,諮詢後再把草案遞交立法會審議,非建制派如無意外則一定會在議會內拉布,激進示威者更有機會因此而發動衝擊或「佔領」。換言之,港府就算有心重啟廿三條立法,一來二去也至少要大半年時間。

然而,香港真是沒有其他更快的立法方法嗎?不是的,立法會其實可以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的規定,跳過二讀前需交由內務委員會或法案委員會審議的階段,從而達致一日內完成三讀立法。此一做法不但技術上是可行,而且早有先例。在1997年7月9日,《1997年入境(修訂)(第5號)條例》便曾不開委員會審議直上大會,並在一天內完成三讀。

換句話說,譚耀宗認為廿三條不能在今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而要留到下屆立法會審議,這一說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只是若要一日內完成廿三條的三讀,不但需要港府有此決心之外,亦要建制派願意作出積極配合。可是,縱觀過去建制派在議會內種種「出色」的表現,他們有能力在一日內完成廿三條三讀立法乎?這個問題,相信大家也是心知肚明吧?

 : 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香港投資日報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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