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價值觀談教育與民政

在這個中西文化交流的香港社會上,特區政府和限多人均以所謂「價值觀」(Values)來形容做人處事的看法,並認為這是一種判斷對錯和益害的標準,就是一個人的價值觀。因此,對與錯被套上價值的判斷,在資本金錢世界,對與錯除了符合法律外,容易被誤以為只有金錢價值判斷。特區政府施政,每事均以政府利益為基準,每項政策必會在精算下,沒有虧本才推行,要謹慎理財,民生人命也是其次。政府代表人民施政,政府利益應該就是人民利益,為什麽在政府以公衆利益施政的時候,還有那麽多貧民受苦?這個「公衆利益」又是怎樣計算出來?在事事談利益下,下一代就只會以利益和你計算。

我這個書呆子很不喜歡以價值二字談人生,人性中最真善而且美的部分,根本不能以價值形容。可能在香港讀得書,做得政務官員的人,個人成敗得失就在利益價值一詞中,所以施政也以利益計算。可能政府推行教育的目的,也就只是從考試中找出讀書精英,人格並不是重要。特區政府教育的目的是什麽呢?只求精英?作育英才?還是培育善良?人性中有善、有愛和辨別對錯的「良知」,這些質素不能以價值去評論,也不能以利益去衡量。社會是否穩定,主要原因就在其中。很可惜現代香港教育,根本就是以考試得失為價值,成王敗寇。又怎能要求人有忠、勇、仁、義?這些都交給了香港的宗教文化團體去辦。但那一個宗教才是正道,能充實彰顯人的良知?

特區政府的教育政策教不好人,做好人做好事成了慈善項目,教化人民的工作落到家庭、宗教和地方文化,責任推落到民政事務上了。今日香港的民政事務,因循守舊。可能是因為官員的個人信仰,也懶得支持別的神,又或在民政事務上,局方對文化的認識局限在音樂、美術和戲劇。又可能是多年來定好的方向,只有撥款支持民間社團,你不申請局方的支助,就是你笨。局方經年累月定好的政策,若不收效也不是局方的責任。青年走向暴力,民眾發生暴亂,地方治安不靖,其根本責任不獨在教育,亦不只在警察,民政不力,也是主因。民政在於推動善良,在於維繫人倫,以人文化成,鞏固民心。久安的民政官員,出席亮相於民間文化藝術事務,按本子,循規定。甚至有信仰衝突時,先躲一躲就賴過去了。到底什麽是「民政」,可能連局長也不知到。

特區政府中,最重視人性善良正直的,不是教育局,更肯定不是民政事務局,就只有警務處,因為只有警務處才強調「忠、誠、勇、毅」。這種精神與武聖関公的「忠、勇、仁、義」思想一致,更與中國大聖人孔孟所倡導的仁義為本無異。常被人評為「武夫」的警察,原來才是特區政府內最有文化的部門,最有人文精神的隊伍。可能香港的行政官員大多信仰西方宗教,又曾負篋放洋海外,只以利益論人性,不識仁義,無良知所感愧,只有神主上帝之寬懷,所以將做人處事的基本講成「價值」。民政,不只是攪攪聚會,做些地區娛樂,形式上出席些民間典禮,表面上支持各種宗教事務。民政,是匡正人心的工作,「政者,正也。君為正,則百姓從而正矣。 」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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