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人富貴厭人貧 文:陳祖光

在香港住了四、五十年的人,對於政府要興建一些敏感設施如傳染病中心、增設殯儀服務等,觸發附近居民提出反對,甚至集會遊行向政府表達不滿,應該一點不陌生。九五年,麗晶花園居民反對政府在其屋苑鄰近興建有愛滋病治療設施的綜合健康中心,當時居民的激烈行動,做成警民衝突,甚至引發一場「歧視」與「反歧視」的鬥爭。

「歧視」什麽?當然是歧視愛滋病人,若找平機會來評一評,一定是「殘疾歧視」了。有趣的是,翻查當時新聞,竟然看見一位麗晶居民的説話,「他們說我們歧視愛滋病人,我說他們歧視我們低收入的人,欺負我們沒錢搬家。」這段說話中的「他們」,應該是政府,而「我們低收入的人」,算是窮人吧!語意應該是說政府歧視窮人,可惜到今天平機會不但沒有為「年齡歧視」立法,又怎會為存於人心已久的「窮人歧視」爭取平等呢!隱隱泛起「窮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的現實道理。

自國安法後,社會平定,突然聽到有立法會議員要申請遊行集會,以向政府反映不滿,原因是反對政府在啟德興建「簡約公屋」。本來風平浪靜,大家一齊支持特區政府扶貧工作的航途上,突然泛起圈圈漣漪。這也不難理解,很多人用盡一生積蓄,買得個安樂窩,成了富人區的居民,怎料政府在他們家旁建個「臨屋」,能不令他們心生埋怨呢!雖不敢反對扶貧,成了歧視貧窮,只有說這樣配套不足,那樣設施不夠,交通更負荷不上。香港這個彈丸之地,有那裏是交通便利,設施配套足夠的呢!講來講去,就是我不反對扶貧,但不要在我處,好像整個「啟德」是他們所有一樣。

香港出現貧窮是政府的責任,因為香港是個資本社會,在法律容許下謀取暴利,不講道德,自私自利,做成貧富階層,以富為傲,沒有大不了,這是制度使之,是多年來因政府政策所形成之「民風」。富人可妒,貧窮可厭,是利之所致。這一屆政府,那幾位敢於為民的局長們,我們應全力支持推行扶貧減困的民生工作。內地常說「扶貧攻堅」,表示扶貧不易。其最困難處,原來在人心!

文 : 陳祖光

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