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將於明年1月前召開會員大會,舉行執委會換屆選舉,該黨主席梁家傑日前向黨友發出家書,指若公民黨要繼續運作,必須有「願意承擔執委的人」及「可能做的事」,否則只能解散。公民黨之所以走到今日的敗局,主要是政治方向上犯了致命錯誤。公民黨還能不能走下去,核心的問題是政治上的取態,梁家傑似乎尚未從失敗中反省,又如何能期待這樣的政黨會有將來?
梁家傑在家書中提及,上月18日公民黨舉行的集思會,黨友的共識是,同意黨要繼續下去必須要有可能做的事和願意擔當執委的人,「在今天公民黨再不能參選,不能籌款,人才凋零的景況下能怎樣走下去?的確需要黨友們的真知灼見和付出。」
公民黨走到今日的衰敗局面,核心的問題是政治方向上出了致命的錯誤,更把這些不切實際的政治意圖,凌駕於法律之上,帶頭破壞法治,更以身試法,觸犯了法律。他們的幾位前立法會議員因為犯法被取消議員資格,他們在2020年派出的多位參選人,被裁定不符合參選人要求,還有多位核心成員正在接受司法審訊或已逃離香港。
公民黨一直有「大狀黨」之稱,他們有多位核心人士具有大律師的專業資格,本應該帶頭遵守法律、維護法治,但事實正好相反,公民黨成為破壞香港法治的先鋒,不僅自己不守法,而且還在社會上散布大量扭曲《基本法》及香港本地法律的不實言論和信息,誤導公眾。在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以及國安法落實之後,他們攻擊、抹黑《國安法》。
因此,公民黨如果想要繼續運作下去,最核心的問題,是必須從過去的錯誤中反省,首先要明確他們的政治方向、政治目標,要讓他們成為符合「愛國者」要求的政黨,還必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治,只有做到了這一點,才會有將來。
梁家傑在處理公民黨前路的重大問題上,不從錯誤中反省,不解決該黨存在的核心問題,只一味提出希望有黨員接手,當然不會有他所期望的結果。
堅持錯誤,執迷不悟,公民黨只能解散。
文:文 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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