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黑暴反政府暴亂以來,英國政府一直不停地對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說三道四,惡意兼無理批評,與其他西方國家包括美國一起公然干預中國內政。在如此關鍵的時候,馬道立加入了英國的大律師事務所,擔任仲裁員;儘管其此舉在法理上,並沒有違反特區任何法例或規定,但這情況卻令香港普羅市民深感不安!
港人在回想起張舉能接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之前的一段長日子,都會記得司法機構內部處理涉及暴亂反政府活動的案件時,曾經湧現大量偏頗及備受爭議的判決或判刑,而外國或境外勢力在暴亂期間支援黑暴的無形之手,更是昭然若揭;暴亂的性質,壓根兒就是西方國家在香港推動「顏色革命」,先支持反對派推翻現政權,再在港扶植一個親西方的政府,並在往後的日子以香港作為反中的橋頭堡,從而阻止中國的崛起。
仲裁員的工作是以非公開形式聽取和裁決爭議雙方之間的爭議,作為進行法庭訴訟的替代方案; 因此,其的工作性質與法官相類似,而客戶則多為財雄勢大的商業機構,甚至是跨國企業。 爭議雙方會在商討下,決定由那位人士擔任該案的仲裁員, 而獲委託仲裁有關個案的仲裁員,便會根據爭議雙方的協議,去與雙方進行會面,並就個案準備書面意見或裁決。仲裁員的酬金也是非常豐厚的,收入甚至有機會遠超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事實上,很多商業機構都會與西方各國的政權及各大政黨均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世界各國都會有不同形式的選舉制度,不少國家由於佔比大、人口多,選舉經費的支出也會非常龐大,向各界籌募競選經費,已是大部分政黨和候選人的例行公事。籌募競選經費的對象當然包括商業機構,曾經接受過大量商業機構捐獻的政黨及候選人,不管能否成功當選或掌握政權,也已經與各大商業機構建立了千絲萬縷的關係。商業機構支持的候選人或政黨成功當選或掌權,三方便會順利成章地發展成為一個唇齒相依的「利益集團」,彼此也會竭盡所能在各方面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從而進一步去鞏固整個「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商業機構以提供即時或延後利益予任何可以協助當地政權的人士,當然是維繫他們整體長遠利益的良策。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位高權重,除了參與審理終審法院的各類案件外,也會負責司法機構內部的人事調動、行政、掌管法官的升遷等;要是容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於退休後擔任仲裁員,便有機會出現一個很大的法律漏洞。例如為了在退休後得到大量可賺取豐厚酬金的仲裁員工作,便可以於審理終審法院的終極上訴案件時,對財雄勢大的商業機構額外「鬆手」; 在審理涉及大財團與小市民利益有衝突的司法覆核案件事,其便會有很大的誘因,去將判決傾斜於向有利於大財團; 又例如在面對「顏色革命」之時,其也可以考慮到一個受外國政府歡迎的判決或管理司法機構的模式,是有機會為自己換取到將來退休後排山倒海兼酬勞豐厚的仲裁員工作。以馬道立的例子來說,儘管他退休後不是直接受聘於外國政府,但他會擔任的仲裁員工作,無疑是可以賺取到來自不同商業機構的仲裁酬金, 而這些商業機構也分分鐘有機會與外國政權有着極密切的關係;如此一來,公眾人士對司法機構失去信心,也是絕對可以理解的!曾經公開表示過退休是為了多些時間與親人共聚的馬道立,自2021年1月11日正式退休後,只不過過了短短的3個多月,便已經在英國一間大律師事務所掛單,準備在彼邦擔任仲裁員工作,其妻子袁家寧則仍然於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任職法官,相信除非袁家寧離職,否則其夫婦往後便要兩地分隔! 另一方面,於馬道立任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期間,司法機構便曾出現過很多備受公眾批評的亂象, 例如長期於處理涉及黑暴案件的判決或判刑偏頗的裁判官何俊堯,反而被司法機構「明調暗升」;不偏不倚的郭偉健區域法院法官卻因被大量黃絲份子投訴而被即時換走,不獲繼續安排處理黑暴案件;屢次對黑暴分子輕判的水佳麗卻沒有像郭偉健一樣被停止處理涉及黑暴的案件。 到底這一連串亂象與馬道立退休後旋即在英國擔任仲裁員工作是否有關?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香港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每個人對此疑問都會心中有數;往後的歷史,也會對此作出公論。
不管怎樣,特區政府應該儘速考慮規管退休後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必須經過一段長的冷河期,才可以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工作。 否則,位高權重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便會有誘因於在位審案或管理司法機構的時候,為着個人退休後的延續利益去偏私,或作出偏頗的決定。
文:龔靜儀
執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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