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暴動的續集,包括多條馬路、隧道均有零星的擠塞,全是人為事故,包括假裝汽車故障或刻意製造碰撞意外,令馬路堵得水洩不通,達致癱瘓效果,其中,有警車和其他車輛因而被截停,困在馬路的,還包括滿載學童的保母車,也有正在運送飯盒到學校的客貨車,「不合作」暴行令其他人的孩子受驚捱餓,他們可是無辜的;的士也成為路霸鬧劇的受害者,的士屬「搵食車」,不但白做零收入,司機也賠上了車租和油費,只能留在車廂內呆等,因為在暴動中,若車輛受損壞,保險公司是不作賠償的,司機在租車時,也向車主付出一萬多元的按金,這是真金白銀,司機的生計受損,損失恐怕追究無門。同樣受影響的,包括救援車輛,以及須緊急接受醫療服務的傷病者和家屬。
暴亂中,附近的工地也被搶掠,建築工人不但「無工開」,手停口停,他們的搵食工具更被暴徒用作攻擊警察的武器,他們正為再添購工具而懊惱。「二次佔禍」後,公物被刑事毀壞,垃圾車被弄翻甚至被投下龍和道天橋,苦了清潔工友。
遺憾地,也有網民慫恿在地鐵大玩「不合作運動」演戲,詐病裝傷,佔據車廂,阻礙車門關閉、故意胡鬧,借故癱瘓整個香港鐵路網絡,令其他上班族遲到或無法投入工作,或只能在「佔領區」冒着危險徒步上班,因而製造人龍和混亂,有人更胡扯是「公民抗命」,根本上是想壞腦。香港市民大部分均有家庭各項開支的重擔,除了繳交房租或按揭,便是膳食和車費開支,以及小孩的學費,很多基層勞工更只屬時薪制,沒能上班便完全沒有當天收入,甚或因遲到而被扣去勤工津貼,對他們生活,絕對是百上加斤。暴徒搞事,卻誰人替受影響的基層養家?因為暴亂的緣故,金鐘車站臨時停止服務,很多市民被迫在豪雨下步行到更遠的車站候車,可見,「佔禍」和「不合作運動」是一場橫禍。
部分暴亂抗爭者或暴徒,在敗退時,更在沒有付任何車資下,跨越地鐵付費區的閘門,強行進入大堂月台,構成逃票,已觸犯了《盜竊罪條例》的「不付款而離去」及「以欺騙手般取得服務」。
五年前,「違法佔領」和「旺角暴亂」所造成的「破窗效應」破壞深遠,延禍至今。面對此場大型暴動浩劫,警方保持克制,只以最合適武力控制場面,除暴安良,站在最危險的前線捍衛香港治安,應記大功。泛民政棍卻無理譴責警方把衝擊圍堵定性為「暴動」,是滿口歪理,難道全香港市民要歌頌一眾暴徒引入外力破壞香港秩序?我們是否要以「扔磚黨」製造社會恐慌和違法暴行為榮?暴徒不要以為,犯了事就能像潛逃到德國獲得庇護,棋子被利用後,將會被當作棄子,屆時,有家歸不得,只能任由主子差遣,黃台仰、李東昇有苦自己知,西裝骨骨風光的背後,難道黃李會說出洋主人的不軌圖謀嗎?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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