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杜絕黃牛黨炒票炒場 文:朱家健

阿根廷球王美斯效力的國際邁阿密球隊將於明年初訪港與本地聯隊踢友誼賽,在香港獻技,香港球迷將大飽眼福,然而,公開發售的門票火速沽清,但網上平台卻有人以較高價格向公眾兜售門票,或未有標明明碼實價但只表示接受議價,或以綑綁銷售購買其他物品時「贈送」門票以規避潛在法律責任。

其實,香港消費者已對黃牛黨不陌生,每逢演唱會、球賽、音樂會等,在觀眾需求超出限額門票供應時,投機取巧的黃牛黨因而衍生。黃牛黨會聘用「排隊黨」或透過功效速度較快的電腦搶購在網上限時發售的門票,再以超出門票原價的價格炒賣。

除了門票,康文署轄下的場地如足球場、籃球場、網球場、羽毛球場也曾被「黃牛黨」淪陷,後來,康文署也增加以「智方便」登入「康體通」於網上訂場,變相實名制,有效驗證租用場地者的身分,有利真正用家並減低設施場地使用時段被炒賣轉售的機會。另外,康文署也加強場地抽樣巡查,要求場地租用人親身現身所租用場地,增加場地租用人因「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而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資格的期限至360天;及倍增場地租用人「不取場/不在場使用」的違規記錄適用期至連續60天;場地租用人因違反「不在場使用設施」並累積兩次違規記錄,將被禁止預訂康文署的收費康體設施90天。同時,康文署亦考慮加重違反租用條款的罰則和懲罰,加重對租用人違規的阻嚇力,日後有機會引入實名制或研究要求場地租用人及租用團體在預訂及登記使用設施時作出聲明,承諾不會透過任何形式轉讓已預訂設施,違犯者或涉觸犯《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 而負上刑事責任。

當然,演唱會或球場未必涉及政府場地,或活動純粹由私人單位籌辦和贊助,消費者的自願場外門票買賣或轉讓只屬商業活動,價格是供求調節;但是如果門票轉用實名制,也對保安安排和疾病控制等有幫忙,但私人機構是否有權力去檢查市民身份證或旅客證照則值得商榷。

消費者經非官方途徑在網上購買門票時,另一個需要注意的事項,是渠道來歷不明,而也有售賣虛假門票,或涉一張門票多售的風險,例如,如果門票有一組二維碼,如果賣家把同一組二維碼同時披露給超過一名準買家,那麼,即使真金白銀從賣家手上購得那組二維碼,在進場時同一組二維碼因有其他人已於較早時間使用而失效,得物無所用,而又難向賣家追究,買家因而蒙受金錢損失。

香港須全面杜絕黃牛黨炒票炒場情況,除了在門票條款列明轉售無效,主辦方有權拒絕持票人進場的規定外,實名制訂購是其中一個可行方案,此外,在解決轉播權等問題的情況下,主辦方也可以考慮開放其他球場並提供大螢幕實時轉播球賽讓進場觀眾同步觀賞,甚至供免費電視或網上直播,也須加強監察網上平台炒賣轉售門票,提醒準買家須自行承擔購入非官方渠道出售門票的風險等。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