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人員在香港一向供不應求,公營醫護人手短缺問題亦令前線醫護疲於奔命,長期影響士氣。政府多年來透過訓練及增加大學學額以應付需求,但遠水不能救近火,以往在推行海外醫生來港執業亦遇到業界的反對而事倍功半。
行政長官於二○二二年《施政報告》中再次提出,探討不同方案,包括開闢新途徑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護士。近年隨著放寬海外及內地醫學院名單毋須考試可在醫管局工作,由大灣區引入的醫療專才及海外回流的醫生因而有所增加。至於護士人手面對的問題,政府亦建議透過修訂《護士註冊條例》,開闢新途徑讓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護士,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來港工作。並準備近期在立法會首讀通過。
業界對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和持續護理教育亦持正面態度,《條例草案》主要圍繞增設「有限度」註冊及登記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在政府指明的醫療及社會服務單位,例如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等場所工作。但這些護士要經過護理學院的考試才能過渡成為正式註冊或登記護士。
至於另一類,則是增設「特別」註冊或登記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在衞生署或醫院管理局轄下診所和醫院不同臨床環境工作。如他們全職受僱一定年期,並獲僱主機構按香港護士管理局訂立的準則確認在服務期間表現令人滿意及稱職,便可有資格過渡成為「正式」註冊或登記護士,無須參加執業考試。而兩項類别的護士聘用年期均不得超過三年。
最重要的大前題,在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療專業人員上,無論醫生及護士專業水平必須維持,而香港護士管理局作為護士專業的規管機構,亦須嚴格按這些條件審批申請,確保申請人符合專業水平。並须和醫管局及衛生署合作,為這些非香港醫護提供相關的在職培訓及切實了解他們的需要,令他們盡快融入成為有效能的一員。當然在增加人手的同時,政府必須用人唯才,同時必須保障本地培訓的醫護專業人員的工作、培訓及晋升機會。提升本地護士的訓練。醫管局、衞生署和社福界等僱主,亦先聘請本地人才後才考慮非本地人才,減少破壞員工士氣的舉動。
文:龐朝輝醫生/博士
深水埗區議員、香港專業人士協會主席、病人及醫護權益協會召集人、眼科專科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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