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挑戰法律須承擔責任 市民應走出歷史認識誤區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早(4日)在寓所被捕,涉及公布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警方禁止支聯會原擬今晚在維園舉辦的集會,保安局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警方也呼籲市民避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亦避免作任何公告及宣傳。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公然挑戰法律,就必然要承擔法律責任,政治並非違法的理由,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昨日發出公告,呼籲市民不要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公告中指出,有團體擬於6月4日在港島區舉行公眾集會,警方基於有理由相信舉行該活動會對市民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重大威脅,故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重申,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此外,參與有關活動亦可能違反「限聚令」的相關罪行。
支聯會發言人蔡耀昌此前亦已公開作出宣布,支聯會將取消相關集會活動,並停止宣傳。但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仍然在社交媒體公開表示,會以個人名義,「在大家能看到的地方」點燭悼念,同時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發布眾多紀念六四的。鄒幸彤亦接受多家媒體的訪問。
香港是法治社會,不會容許公然挑戰法律的非法行為。在警方、保安局一再作出勸告之下,仍然有人繼續在社交網絡,公開地宣傳和公告已被禁止的集會活動,自然是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香港近年一直流傳着「違法達義」的歪風邪氣,煽動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以違法的方式參與政治行動表達政治訴求,為社會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這種歪風邪氣直至今日仍然存在,借六四紀念活動,以各種各樣的「擦邊球」方式挑戰警方執法底線,或者公然地抵抗警方的禁令和呼籲,誘導更多市民參與他們的非法行動。市民必須小心,避免受到誤導,不應該參與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必然須承擔法律責任。

上世紀70至80年代,出現了一波席捲全球的民主化浪潮,被稱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這一波浪潮在1989年達到高峰。在這一波浪潮中,東歐巨變,蘇聯在1991年瓦解。經過這一波民主化浪潮之後,東歐、南美、非洲、亞洲有許多國家都建立起西方模式的政治制度。但今日回顧歷史,這一波民主化浪潮並沒有為這些國家帶來真正的民主,反而在一些國家出現長期陷入社會混亂,國家失去治理的民主倒退現象,值得人們深思。

中國在1989年抵住壓力,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時至今日,事實已經證明中國走了一條正確的道路,中國的民主政治、法治都得到實質性地進步,取得重大成就,中國整體經濟、社會、文化、環境等各方面,也取得巨大成就。正如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所說,中國在過去70年取得的偉大成就,充份說明中國所選擇的發展道路完全正確,符合中國國情,得到廣大人民群眾衷心擁護。

站在今日回顧歷史,香港市民應該更清醒、客觀地看待六四事件。支聯會在過去32年來,一直以「建設民主中國」為幌子,實際上卻在做收受外國反華勢力資助,散佈仇恨,敵視中央政府,意圖顛覆中央政府之事。內地學者田飛龍指出,支聯會是以「愛國民主」為名義,以香港為基地,勾結外部勢力的「顏色革命組織」,確實有其依據。在國安法已生效之後,支聯會在「結束一黨專政」綱領下舉辦的政治性活動,不應該繼續舉辦,市民亦不能再參與這類活動。

歷史在發展,時代在變化,作為一名中國人,香港市民應該正確看待歷史,走出被支聯會誤導的認識誤區,投入到真正推動國家發展進步,推動中華民族走向復興的正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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