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不能被外部勢力帶節奏 政府須以更高政治智慧履行責任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何時完成,再次引起社會討論。特首李家超昨日(14日)表示,特區政府對二十三條立法有憲制責任,目標也沒有變,仍希望盡快在今年內完成,如未能做到,則希望明年完成。落實了《香港國安法》和「愛國者治港」為原則的新選舉制度之後,香港政治生態已經發生根本性的改變,為特區政府履行好憲制責任,盡快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創造有利的條件。與此同時,特區政府在展開立法工作時,也須汲取2019年的修例風波的教訓,以更高的政治智慧和政治技巧,讓立法工作成為推動香港新發展的正向能量。

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日前在報章撰文,認為今年不宜展開二十三條立法工作,連公眾諮詢也不宜展開。主要涉及四個原因,一是今年要聚焦拚經濟;二是國家疫後全面啟動多邊外交,香港最緊要的工作應是加強聯通世界;三是今年底台灣將有大選,應避免民進黨再藉機抹黑「一國兩制」,騙取選票;四是國際形勢急劇變化,二十三條立法需時細心研判。

盧文端的這些觀點在社會上引發新一輪有關二十三條立法的討論,支持和反對的聲音都很強烈。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頭等大事,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七一重要講話中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今年,拚經濟,做好內聯祖國,外聯世界,當然是香港特區政府一項重要工作,但並不表示,可以將維護國家安全放在一邊。事實上,兩者並不衝突,特區政府既要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也須努力拚經濟。

《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填補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空白,起了「定海神針」的效果,讓香港社會迅速由亂入治,並正走向由治入興。不過,有了國安法,並不表示特區政府可以放慢手腳履行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正相反,《香港國安法》第七條清楚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事實上,在國安法生效之後,過去近三年來,特區政府就二十三條立法的籌備工作,並沒有停頓。

香港回歸25年多來,特區政府在履行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上,曾經遭受重大挫折,有些人更因此而產生畏懼心態,令這項工作一再拖延,遲遲未能取得突破。落實了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之後,香港的政治生態已經發生根本性改變,社會逐步走出泛政治化的困境,將主要注意力放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方面,過去阻礙立法的最大障礙,已經不存在。應該說,現在已經出現完善二十三條立法的良好社會環境。

至於台灣的「台獨」勢力,以及海外反華勢力,有可能對二十三條立法製造麻煩和障礙,這些問題一直存在,香港不應該被這些反中亂港勢力帶節奏,應該從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履行好自己的憲制責任。台灣民進黨及其他「台獨」勢力,一向熱衷於玩弄選舉花招,不論有沒有二十三條立法,他們都會不擇手段地抹黑、攻擊「一國兩制」,香港不能以台灣有選舉為理由,放慢二十三條立法的步伐。

不過,盧文端的觀點中,仍然有值得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留意的地方。過去,社會一直關注特區政府缺乏大局觀,缺少國際視野的問題。2019年的修例風波留下的其中一個深刻的教訓,就是香港在推行一些本地的政策措施時,也須從國家發展的整體,從國際形勢變化加以思考,推行政策的方法、方式不僅要考慮本地社會的影響,也要考慮有可能在台灣、內地,以及海外產生的效果。

特首已再次強調,特區政府並沒有改變盡快於今年完成二十三條立法的目標,甚麼時候推出,會按整體實際情況而定,特區政府將在他們認為應該推出時便會推出。政府的這一立場,值得肯定。同時,政府也須以更高的政治智慧和政治技巧,處理好有關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細節,不僅要完成立法,更要讓整項立法工作產生良好的效果,讓完成立法成為一種正向能量,助力「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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