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未能獲釋 華為失望 中方強烈不滿

孟晚舟被認定符合「雙重犯罪」標准,需繼續留在加拿大接受其後的聆訊。(中新社)
孟晚舟被認定符合「雙重犯罪」標准,需繼續留在加拿大接受其後的聆訊。(中新社)
孟晚舟前往法庭聆訊。(中新社)
孟晚舟前往法庭聆訊。(中新社)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當地時間27日上午,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准,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這意味着孟晚舟被軟禁544天後仍無法獲釋,需繼續留在加拿大接受其後的聆訊。

加拿大因應美方要求,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指控,華為及孟晚舟利用在設在香港的空殼公司Skycom,向伊朗電訊營運商出售被美國禁運電腦設備,違反美國的伊朗制裁令,又指控孟晚舟在華為與伊朗的交易上誤導匯豐銀行,干犯欺詐罪。

在早前的聆訊中,控方強調孟的罪行本質是誤導滙豐銀行,令銀行蒙受損失,行為是在美加都屬犯法的金融欺詐,即合乎「雙重犯罪」的標準;而辯方指出,美國指控孟晚舟違反伊朗制裁令,不適用於加拿大,不構成「雙重犯罪」。不過,主審法官赫爾姆斯(Heather Holmes)在判詞中寫道,孟晚舟一方對「雙重犯罪」的分析,嚴重限制了加拿大履行國際義務,引渡詐騙及其他經濟罪行涉案人士的能力。她亦指出,加拿大雖然沒有向伊朗實施經濟制裁,但美方的有關制裁令並沒有從根本上牴觸加拿大的價值。據報,孟晚舟法律團隊將立即上訴,然後開始新一輪的法律辯論;是次訴訟耗時料將以年月計。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同日在Twitter發表聲明,指對裁決表示強烈不滿,要求加拿大立即釋放孟晚舟,又駁斥加方協助美國打壓華為,已經向加方提出嚴正交涉。

華為發表聲明稱,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並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孟晚舟的引渡案下次的開庭日期將在6月15日,其律師將會作出申辯,指控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皇家騎警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未拘捕孟之前搜集證據的過程,嚴重侵犯了她享有的憲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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