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議員】李家超︰違反誓言議員承擔後果 乃法治社會基本準則

李家超在保安局網頁撰文,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的決定。
李家超在保安局網頁撰文,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的決定。

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支持人大常委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的決定,認為是為議員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所需要承擔的後果定下明確規定,有助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及維護國家安全,有利維護國家安全,確保香港特區長治久安。他形容有關決定是民心所向。

李家超在保安局網頁撰文表示,在香港特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香港國安法》和特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李家超說,對從政者作出真誠誓言的要求,不是中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獨有,這是國際公認的。他反問有何國會接受由分裂國家、顛覆國家主權或要求外國干預內部事務、損害國家利益的人當議員?不符合誓言的法定要求的議員,必須承擔其後果,這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他強調全國人大會常委會的決定合憲、合法、合理的,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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