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起澳門政府要求非居民入境需持至少5000澳門元

澳門政府將非居民入境要求有足夠維生金額,由下周一開始,由現時的相當於當日兌換率計算的5000澳門元,修訂為按逗留天數來釐定。當局指,所需金額不一定為現款,可為旅行支票,也接受電子錢包等,當中有豁免或減少的規定,例如出示具本地書面擔保等。

下周一起澳門政府要求非居民入境需持至少5000澳門元。(中通社)
下周一起澳門政府要求非居民入境需持至少5000澳門元。(中通社)

按澳門當局新頒布的批示,自下周一起,即新出入境條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生效同一天,維持非居民進入澳門時,仍然必須證明擁有不少於5000澳門元,以作為逗留當地期間的維生資源,否則當地警方有權拒絕入境,有關金額將按計劃逗留的天數釐定;所需金額不一定為現款,可為旅行支票、電子錢包等,並有豁免或減少的規定,如出示具本地書面擔保等。

年滿18歲的非當地居民如計劃前往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所需維生資源仍為最少5000澳門元;逗留14天內則為最少1萬澳門元;21天內為最少1.5萬澳門元;超過21天則為最少2萬澳門元。此外,攜同家人的金額每人按80%計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