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願榮光》禁制令 押後至下周五頒裁決

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以任何方式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21日)開庭審理。高院法官陳健強聽取控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至下周五28日)頒布書面裁決。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成功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排期12月處理。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成功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排期12月處理。
陳健強法官質疑,律政司現在申請的禁制令,似乎與現行法例重疊。(司法機構圖片)
陳健強法官質疑,律政司現在申請的禁制令,似乎與現行法例重疊。(司法機構圖片)
律師蕭思江透過公司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宣布5名提出法案的美國國會議員干犯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罪。
律師蕭思江透過公司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宣布5名提出法案的美國國會議員干犯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罪。

陳健強在庭上質疑,律政司現在申請的禁制令,似乎與現行法例重疊,不清楚禁制令中有關「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有關行為」,與「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有關非法行為」兩者的分別,又關注禁令會否對協助者有效力。他聽畢律政司代表的陳詞後稱,明白需要儘快處理是次申請,但他需時考慮,把案押後至下周五(28日)頒布決定。

律政司一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他指禁制令涉及國家安全,有關考慮不可被輕視,又指《願榮光》歌曲或純音樂都可引起市民情緒,或達到侮辱國歌效果。

余若海指,為了提高公眾關注,避免因傳播《願榮光》歌曲而違法,法庭有必要批出禁制令,他以2019年機場和港鐵分別獲法庭批出的禁制令為例,禁止阻礙或干擾機場運作,及在港鐵內作出非法行為,指禁制令效果明顯,相信禁令內容獲媒體廣泛報道後,絕大部分市民都會遵守,市民個人權利不會受到損害。法官主動提及若批出禁制令,將會寫入保障新聞發布的條款。余若海表示,希望澄清禁制令並非禁止合法新聞報道。

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代表「法庭之友」陳辭,在訴訟各方以外,向法庭提供意見。他指傳播《願榮光》歌曲可能涉及的違法行為,已受《港區國安法》涵蓋,禁制令將與現行法例重疊,又指自律政司申請禁制令後,歌曲更廣泛流傳,設立禁令可能會「欲蓋彌彰」。

早前表示憂慮禁制令影響新聞及言論自由的記者協會,亦有派出代表律師,不過記協已經表明,由於律政司已加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條文,因此不會介入反對。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澄清,新聞報道並非獲得豁免。記協和律政司早前討論後,律政司同意不禁止新聞工作者就報道作出的合法行為。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但她今日未有出庭。據了解,法庭拒絕鄒幸彤的申請,鄒幸彤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亦未有進入法庭,在庭外延伸部分公眾席旁聽。

律政司上月入稟要求頒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平台傳播、演奏、印刷、出售、展示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包括歌曲旋律、歌詞及改編版本。本案件早前原本由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開庭處理指示聆訊,期後陳嘉信被指控涉及「司法抄襲」,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嚴肅訓誡,案件改由法官陳健強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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