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訪】(2)港英遺留機制 間接資助黑暴

由2014違法佔中至去年的反修例風潮,凸顯了本港不少青年組織、社福機構及宗教團體,都是「培育」反社會的溫床。何俊賢說,特區政府間接為這些機構提供了金錢和土地等資源。去年黑暴事件清楚看到,有不少接受政府資助的機構,開放給黑暴囤放物資,這些機構獲得政府恒常撥款支持,卻對社會上的違法事件不予以制止,甚至支援暴動,散布邪惡思想,機構內參與暴動的人,不但能夠拿到報酬,兼且無後顧之憂。何俊賢認為,這不單純是特區政府的責任,因為這是港英政府留下的機制。

何俊賢認為撥款機制對愛國團體不公。
何俊賢認為撥款機制對愛國團體不公。

撥款原則對愛國團體不公

何俊賢說,比如社區的青年工作,只要舉辦一定數量的興趣班或運動比賽等等,參與機構如果符合政府設下的社會目標,就可得到撥款資助,這是港英政府之前設下的恒常撥款原則。像外國記者協會(FCC),為甚麼只付出象徵式租金,就可以租到那麼好的地方?這是港英政府早就批下。何俊賢批評:「特區政府夠膽收回FCC嗎?給予平台人家搞港獨,到現在都沒有收回,因為特區政府不敢收!」

現時特區政府所堅持的所謂政治中立,何俊賢認為不是真正中立。比如政府計劃推出一個項目,舉例說派飯給老人家,讓各大機構公平投標,申請撥款。制度看似公平,但到最後投標時,要填寫申請機構有多少年資歷。有的機構早在港英政府時期已經成立,若比資歷,新機構如何競爭?一定贏不到。縱使你心中真的很愛香港,申請報告不管寫得多好,但政府往往要求競標機構在同類市場有多少年經驗,所以新成立的愛國愛港力量,永遠不能成功申請到相關計劃,只有港英時期遺留的社福團體、宗教團體、衞星團體,才能符合資歷要求,獲得政府資源。

用政府錢濫用司法覆核

何俊賢非常不滿政府的撥款模式,他認為要確保每一個拿到公帑的人,都是真心為香港做事。更離譜的是有些人濫用司法覆核及法律援助,這對公帑的傷害更大。他以新加坡為例:你要跟政府打官司?你有你的權利,因為你可以自己出錢打,不是政府給錢你打。反觀香港的那個「覆核王」,年年用政府錢搞司法覆核。欠政府5,000萬不用還,就算清盤又如何?破產又如何?破了產也有他的法律權利,這根本是港英政府時期設立的虛假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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