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義以政治侵害專業 大律師公會應及早作出糾正 文:文武

有48年歷史,號稱擁有9.5萬會員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日前宣布解散,令人唏噓。教協的解散,是該組織被政治化,以政治凌駕專業,蛻變為反中亂港政治工具的結果。受到政治侵害的專業組織和團體,並非只有教協一家,大律師公會也是其中一個被社會認為存在嚴重政治化傾向的專業團體,尤其是夏博義出任公會主席一職後,其偏離專業,走向政治化的問題,更加引人注目。

夏博義今年一月接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之後,已提出要推動特區政府修訂《港區國安法》,引起社會關注,港澳辦及中聯辦點名批評,斥夏博義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底線。大律師公會其後則發表聲明,強調推動修訂《港區國安法》只屬夏博義的個人意見,大律師公會堅定不移支持《基本法》所保障的「一國兩制」基本方針。

全國人大作出311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夏博義又以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身份接受傳媒專訪,對人大決定提出質疑,認為審查參選人資格,可能違反《人權法》對於選舉權的保障。

夏博義以捍衞法治為由,對中央制定《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提出質疑,發起攻擊,實際上則是否定《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治港權力,直接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的底線。雖然夏博義一再高舉捍衞法治的大旗,但是根本無法掩飾這些言行背後藏有濃濃的政治目的,因而相關言論一出,已立即引起社會的巨大反應,連大律師公會內部,對夏博義的言論也不認同。

夏博義的這兩項舉動,就是以政治侵害大律師公會的實例。大律師公會是香港特區的法律專業團體,以捍衞法治為核心價值。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講法治,最基本的就是要尊重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而夏博義卻企圖以人權法,凌駕《憲法》和《基本法》,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的底線,這根本不是在維護法治,而是以法律為工具,破壞香港的法治,夏博義利用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身份做這些事情,也是以政治侵害專業,對大律師公會已造成嚴重的傷害,對業界造成巨大的利益損失。

夏博義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也是備受爭議,他是英國人,有英國政黨背景,在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之前,才辭去英國牛津市聖瑪格麗特選區議員一職,更對香港社會隱瞞他的政治背景。到底他來港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是否還有其他的政治背景和政治目的,令人感到懷疑,大律師公會由這樣的人選出任主席,也令人擔憂。

夏博義在香港創辦的民間團體「香港人權監察」,亦涉嫌曾收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款項。他曾於2013年發表《西藏是否具有民族自決權》的文章,認為西藏是「獨立國家」,應有「民族自決權」。這些言行侵犯了中國的國家主權和安全,香港特區的大律師公會豈能由這樣的人選出任主席?

夏博義今年一月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之後,短短半年多時間內,已有資深大律師包智力、蘇諾賢先後辭去公會執委,這也顯見大律師公會內部對夏博義的許多言行並不認同,繼續由夏博義擔任主席,必將令大律師公會受到更大的傷害。

教協因政治凌駕專業而導致解散,這對香港的專業團體是一個重要的警號,專業團體如果不能嚴守專業的本份,甘願淪為反中亂港勢力的政治工具,最終只能走上絕路。香港是法治社會,捍衞法治是從事法律專業者的核心價值,法律界不應該容忍具有政治目的的人士,以政治凌駕法治,以政治破壞法治,應盡快採取行動,讓大律師公會回歸法律專業,在尊重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基礎上,維護好香港的法治,維護好業界的利益。

文:文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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