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銀行在大灣區有甚麼新發展  文 : 寒柏

大灣區政策陸續出台,有香港銀行甚至乎成立了「大灣區工作小組」。上周與業界的老前輩聚舊,問及大灣區有甚麼「好路數」;談了半天,都沒有甚麼結論。總的來說,儘管大灣區政策,或許會使人才互通,惠及不少行業,但對香港銀行有利的政策尚未出台,暫時還沒有甚麼新發展。

有趣的是,大灣區包括了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惠州和肇慶九個城市,加上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無論對國內及香港銀行來說,這「9+2」的城市當中,從來都是以深圳、廣州和香港為主。近年,澳門也漸見積極。在中央政府還沒有公布大灣區大計之前,所有銀行都是集中做這三、四個城市的生意;計劃出台後,依舊是做這幾個城市的業務。所謂的「大灣區業務」,對銀行業來說暫時仍沒有甚麼影響。

莫說是香港銀行還沒有掌握到當中的商機,連國內銀行也是如此這般。近來,筆者曾接觸個某內房商,得知它們為響應國家大灣區政策,在區內的某個二線城市,參與了一個舊區重建項目。可是,該內房商卻始終無法為這個項目找到銀行支持,至今還沒有銀行可批出開發貸。

其實,雖然國家致力打造大灣區,也十分支持舊區重建,但卻同時在整頓樓市泡沫,並收緊所有國內銀行的開發貸額度。大部分國內商業銀行的開發貸都設有上限,不能逾越。

地方政府批出來的那個「舊區重建項目」 ,寫字樓及商場的部分太多,住宅比例不足。以銀行的立場來說,國內房地產自來以住宅最賺錢,至今仍是供不應求,安全系數也最高。可是,若以二、三線城市來說,儘管地方政府想盡力發展商業,但始終需求有限,商業樓宅或會無人問津,因而構成貸款風險。如要保證二線城市的地產項目不虧本,則要確保住宅的比例夠高。儘管中央及地方政府也支持大灣區發展,並鼓勵舊區重建,但銀行本身亦有責任保障銀行及存戶的安全,絕不能單純為配合國家政策而妄顧風險。加上國家為每間銀行的「開發貸」設限,銀行在「子彈」有限的情況下,只能集中火力把資金投放到穩賺不賠的項目裡,根本沒有資源可投資在那個大灣區二線城市的商業項目之上。

以香港銀行的角度出發,中國貸款業務自來都是不易做的。我們就算累積了經驗,但亦不可能對每一個城市的情況都瞭如指掌,連國內銀行都不敢放款的項目,香港銀行又豈能冒險?跨區放款,有如「隔山打牛」。即使是國內銀行,一般來說,上海分行也不會跑來做深圳分行的生意。深圳分行也不會走去搶北京的業務。至少情況不常見,也不鼓勵。要香港銀行全情投入的「跑進去」大灣區每一個城市,殊不輕易。

值得一提的是,直至今時今日,境外銀行始終無法直接拿到國內不動產質押。由於國家安全的考慮,儘管沒有明文規定外資或境外銀行不能拿到國內房地產質押,但成功的例子極少。境外銀行如想做國內業務,一般都是放款給境外主體,然後透過不同的方法 (例如是銀團形式、三方協議,四方協議和借款人協定之類的合同),與境內銀行合作,把資產質押給境內銀行。這無疑是對境外銀行構成風險。若不考慮「磚頭」,香港銀行則只可拿境外主體的股權,設下相當的財務數據及股權承諾,然後借出一筆又一筆的「無抵押貸款」。香港銀行為了轉嫁風險,則盡量以銀團模式運作,甚至乎以發債方式,把風險轉嫁給投資者。

最終,無論是香港銀行或國內銀行,至今亦很難真正的響應大灣區發展。除非在可見將來,中央政府給予大灣區若干豁免。例如,中央政府既已為國內銀行的開發貸設限,但大灣區投資及舊區重建項目,又能否可以獲得豁免呢?

另一方面,境外銀行至今仍沒法直接拿到國內不動產質押,出售「銀主盤」的拍賣方式,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到底,政府有沒有打算放寬相關的限制?例如,若大灣區的房地產項目,可以直接質押給境外銀行的話,或至少讓某些在香港有銀行牌照的機構參與,這無疑會增加境外銀行對國內放款的意欲。

當然,如果作出相干的放寬,亦可能會使區內的資產泡沫吹得更大,豈非有違中央宏觀調控的原意?到底中央政府又會如何管制外資銀行呢?是否需要每間境外或外資銀行都提供數據,為國內開發貸及地產相關項目都設定上限?

暫時來說,由於香港一直採取「行業自我監管」的寬鬆原則,金管局只管大數據,連相干行業明細也不夠多,未必對每間銀行都有即時、通盤及詳細的理解。如果要使香港銀行融入大陸市場,則至少要充份理解大陸監管機構的監管原則,並即時提供有效的數據明細,方能建立彼此間的互信,這則是另外一個課題了。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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