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是怎樣一個世界?

2022 年 6 月底,歐盟各國政府達成了一項協議,宣布 2035 年停止銷售新的燃油車,目的是想控制全球升溫在攝氏 1.5 度以內。

據《巴黎氣候協定》承諾,歐洲必須在 2028 年禁止銷售新的燃油車及油電車,而在其他地區,則必須在 2030 年以前達成。香港特區政府也不甘後人,發佈了首份《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其中的主要目標是在 2035 年前停止新登記燃油私家車,包括混能車。

今年香港的夏天真熱,能讓車主在舒適的環境下為環保盡點力,又可節省汽車燃油費,一舉兩便,誰會不願意,以電動車取代汽油或混燃車,絕對是個好辦法。

電動車在香港,就算得到稅務寬減,售價也不算便宜,並非一般小市民的選擇,而且購買電動車首要解決充電問題,這亦非普通車主能應付。所以在事不關已下,早前沒敢多想。但被政府下了期限,不得不借輛電動車來作生活體驗。

開了輛T字型號的電動車三個月,確實有些體會。雖然家非別墅型住宅,安裝不了私家充電樁,因為這輛車的廠家在香港各區設立了很多超級充電站和普通的充電站,首先解決了最重要的充電問題。但接下來充電速度和儲電量便成了每天用車要留意的事項。在超級充電站要充滿能走380公里的電約1.5小時,若住在元朗每天到市區上班,來回約100公里算,即每兩天要將車充電一次,否則到第三天只能望車興嘆。所以在家或上班停車的地方沒有充電設施,確實是令人煩惱。不過算一算本來要花費的昂貴燃油費,努力些去排隊將車充電,也是值得的。何況在停車等候時,不會製造廢氣,在炎炎夏日下的清涼車廂內,確實暢快。
這幾個月的電動車體驗,要在香港全面推動電動車是絕對可行,問題是在於特區政府的決心。以現在電動車的性能、儲電量和充電速度,只適宜行走在密集的小城市。對於省過省的長途駕駛,在目前儲、充電技術下,隨時有去無回。就算解決了長途充電問題,在每段路程間仍要加上兩小時的充電停留。因此,香港這個小城市,絕對是最適宜推動電動車。

政府車隊超過7千輛汽車中,電動車及混合動力車在各部門車隊所佔的比率僅有4.3%。
政府車隊超過7千輛汽車中,電動車及混合動力車在各部門車隊所佔的比率僅有4.3%。

但話得說回來,過去的特區政府施政,一般是說得漂亮,實質官僚。看解決隧道擠塞問題,幾拾年只識加價。香港的交通運輸網絡受建屋帶動,先發展後造路,並無通盤考慮。今次開了2035年的期票,若政府解決不了充電網和充電速度等問題,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再減也是徒勞。

希望2035年香港仍是四季分明,可以感受到秋涼冬冷。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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