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夫潘樂陶旗下安樂機電認違《競爭法》 遭罰1.5億元

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創立及擔任主席的安樂工程(1977)發公告,指旗下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承認違反《競爭法》,向香港政府支付罰款合共1.5億元。該公司隨即發出盈利警告,董事會估計,本年度純利按年減少約60%65%

潘樂陶旗下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承認違反《競爭法》,向港府支付1.5億元罰款。(香港工程師學會)
潘樂陶旗下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承認違反《競爭法》,向港府支付1.5億元罰款。(香港工程師學會)
安樂工程在公布遭罰款後發盈警。(RTHK)
安樂工程在公布遭罰款後發盈警。(RTHK)

安樂機電及安樂工程集團在今年6月被控違反《競爭條例》,指相關公司由2015年至2019年期間,與信興集團涉嫌在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圍標,涉及潛在影響工程總額約20億元。競爭事務委員會於今年616日,就這宗合謀定價案件,於競爭事務審裁處展開法律程序。

競委會今日4宣布,於首輪訴訟及競委會即將就關連事宜展開的第2輪訴訟中,被列為答辯人的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已按照競委會的《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合作及和解政策》,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而其員工佘嘉偉及鄭潔純亦同意承認法律責任和跟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

根據合作協議,安樂機電違反了《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佘嘉偉及鄭潔純牽涉入違反該守則;就首輪和第二輪訴訟,對安樂機電施加1.5億港元的罰款;及向業務實體答辯人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考慮到安樂工程及安樂機電主動與競委會接觸,以處理該會的執法行動,並承諾履行合作協議中所有規定,競委會將行使酌情權,向審裁處申請押後首輪訴訟中涉及安樂工程的法律程序,但至於涉及安樂機電的法律程序,則仍會繼續進行。

安樂工程在公告相關消息後發盈利警告,指在中期業績已就潛在訴訟責任作出撥備,金額為6,000萬元。鑑於協議及第二輪訴訟,集團現將訴訟責任撥備,由6,000萬元增至總額1.5億元。

另外,截至今年9月底9個月,集團及其聯營公司的業務表現轉差,原因是新冠疫情的影響、供應鏈中斷、材料成本增加及有關政府部門於2022年停止補貼援助。董事會估計,本年度純利按年減少約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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