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林鄭月娥譴責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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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電視講話,譴責今日發生的暴動事件,她說,文明社會不能容忍暴力。在6月9日遊行後,林鄭月娥接受媒體獨家專訪,她說,逃犯條例若停下來,代價太大,應交立法會解決,她又說,今次修例,西方國家的關注,她從來未見過。

林鄭月娥說,但凡涉及內地的問題,市民都會擔憂,若不解決,就是一條刺,解決了,便是向前走,市民對一地兩檢的擔憂及對國民教育的爭議,就是例子。

林鄭月娥的專訪今日播出,林鄭月娥自比為媽媽,年輕示威者是小朋友,說不能事事蹤容,否則人後會被「兒子」埋怨,又說自己沒有一刻心虛。她說自己最不能忍受被指賣講,說自己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個人為香港作出犧牲。

以下是部分訪問內容。

林鄭月娥﹕「我這一刻的心情,既是很擔心也是很傷心,我很擔心是為見到那麼多的青年人,採取這個行動。因為我們香港一向很宗尚一個文明、和平理性的社會。」

記者﹕「這條草案是否會繼續在立法會大會上審議呢﹖」

林鄭月娥﹕「經過了幾個月很有爭議性的討論,是時候在立法會,用立法會這個機制,來讓不同意見的議員去表達,以及反映他們所代表的意見,對於香港的裨益,收回還是繼續﹖我們的考慮是這樣的﹕這件事有爭議性是無可置疑,解說和溝通有用,但或許不能完全消除這些擔心或者焦慮、或者是爭議性。」

記者﹕「69大遊行的訴求是要求你下台,你是否有一刻會想一想,你所作的是否還是對的呢﹖」

林鄭月娥﹕「我從來沒有因這件事有任何心虛。剛才已說過,我工作的初心,我仍堅實認為是正確的,不單止對﹙台灣兇案﹚受害人家屬有所交代,我現在只能說可以交代,我不能應承潘先生和潘太太,我一定可以讓謀害他們女兒的嫌疑犯可以繩之於法。」

過去林鄭月娥多次說鼓勵年輕人議政,但不同意激烈方式。

林鄭月娥﹕「如果青人年已經踏上這一步,也採取行動了,你也不給他們想要的東西,那如何是好呢﹖我打一個比喻,就是我是一個媽媽,我也有兩名兒子,如果我的兒子每次這樣我便這樣,我便遷就他,我想我們的關係會是很好的,但當這個小朋友成長之後,他因為當時的任性,而我去蹤容他這些任性的行為,他會後悔,﹙質問﹚為何當日阿媽你不提醒我呢﹖」

林鄭月娥說修例給她很大壓力,包括收到恐嚇電話,為了家人家全已畏求兩名兒子不要暑期不要返回和香港,又指針對她個人的批評大多可以忍受,除了罵她「賣港」這兩個字。

林鄭月娥﹕「說我賣港……我如何去賣港……我在這裏土生土長,我和所有香港人一同在這裏成長。﹙哽咽﹚我對這個這個地方……的愛,令到我作出不少個人犧牲。我本來說要講輕鬆的,為何會這樣﹖﹙笑﹚我說輕鬆的部份呢,就是你知道我家有一位不理政事、甚至不理世事的老公,林先生。他對這兩個字都很有意見。﹙又再哽咽﹚但是他說法就是,『你怎可能賣港呢﹖但你真是有一個問題,你當了行政長官後,你便將身體賣了給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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