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官的幻想 文 : 朱家健

人工智能是未來科技新趨勢,機械人透過從海量大數據學習,從重複的資料學會邏輯、語言和計算,得出一套「思維」,繼而進化和思考,作出決定。人工智能已被成功研發電腦象棋、電腦管家、計算氣候變化,而人工智能也可以用在法律方面,包括按客戶指示,「書寫」合適的合約條款、法律研習、法律翻譯、撰寫法律意見等,究竟人工智能是否能夠更上一層樓,擔任法官的角色,或為法官提供輔助意見?

首先,如果要培養出「人工智能法官」,需要向人工智能系統輸入海量香港(包括前殖民時期)案例、英國和部分英聯邦國家歷年的案例、香港本地法例、英聯邦國家法例等法律資料,待「人工智能法官」有系統地學習,邏輯思考、模擬判案,其實即使現實的法官,他們受的大律師訓練和累積經驗,再投身司法系統成為法官,不正是這樣的經歷嗎?既然人類可以做到,難道人工智能做不到嗎?「人工智能法官」判案時,大概要輸入被告犯罪情節、是否有案底、犯案動機、是否懺悔、其他求情理由,而再比較過往類同案例,而作出判決,這類具邏輯的判決,有可預見性,也不會出現南轅北轍的判決,不會因為法官喜好或心情而判決偏離了原則。

「人工智能法官」也許是冰冷冷的機器,沒有感情、沒有偏聽、沒有徇私,更沒有政治立場;然而,「人工智能法官」卻能夠做到公正不柯,會按法律和事實去判案。最簡單的例子,藏有攻擊性武器就是犯罪,這是硬道理,「人工智能法官」不會白痴或偏私,自行找借口為被告脫罪,畢竟,「人工智能法官」應該知道自己是法官的角色,不是被告的辯護律師,不能戴上有色眼鏡,不能同情被告,更不能顛倒黑白。因為如果「人工智能法官」不能依法判案,甚或自行扭曲法律原意或毋視證據,肆意放生被告,將會令社會大亂,沒有秩序和規則可言。

「人工智能法官」的另一亮點,就是具有智慧,不會因個人主觀喜好判案。例如,即使香港法律以普通法作依據,學習法律時未免較投入西洋文化,但相信「人工智能法官」會更具理性,適當抽離,不會存在只認為西方觀念才是正確的錯誤思維,「人工智能法官」將能取代部分無知缺德的人類,扮演真正的包青天。

沒有規矩難成方圓,至少「人工智能法官」只會依據規則和事實判斷,不會有歪念,更不存在暗助自己友,因為如果「人工智能法官」不能辨別是非,即不能執行功能,早晚會被報廢,更會被唾棄。即使「人工智能法官」稍作調整至人性化設定,也要按常理判案,不能因為同聲同氣便輕判或判被告無罪,否則角色模糊,將淪為「人渣智能被告」。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