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烏合之眾》一書論述「反送中暴動」(下) 文 : 寒柏

承接上文,關於群眾運動的特點,除了「集體無意識」及「集體不關心事實」之外,還有「集體不接受討論」和「集體也有道德」等兩項,都可以從這次「反修例」暴動中印證出來。

集體不接受討論:群眾認為非黑即白,有一種極端的宗教信仰

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之初,早已向大眾解說了至少五個多月,期間還因應一些社會的迴響而有所修訂。後來,絕大部分行政會議成員眼見群情洶湧之下,便建議特區政府「暫緩」,甚至乎由陳智思走出來說明,現屆政府已沒有政治力量重提修訂;特首林鄭更指明 「the bill is dead」。

可是,特區政府明明「跪低」了,暴徒卻完全不接受,非要政府再說「撤回」不可。港府一讓再讓,暴徒卻步步進逼,不接受任何討論。可是,大家還記得《逃犯條例》的內容細節嗎?據政府的解說,一般奉公守法的香港人,根本不用懼怕。因為他們完全不相信香港政府和中國,所以便不接受這種解釋?既然這般不信任港府,又為何只要特首肯說「撤回」便可以了事?這般不信任中國,又為何還敢在這裡生活呢?

及後,暴徒則以「五大訴求」來作為口號。近三個月之來,更不停說政府「沒有回應」。可是,特首林鄭早已有所回應了,暴徒為何聽不到?除了「撤回條例」一事上已解釋得清清楚楚之外,關於「獨立調查委員會」方面,是因為已有「警監會」,機制上不應橫生枝節。「暴動定性」則是子虛烏有,一切要檢控需要經過司法程序。檢控及判案,也不會受到政府任何人的說法而影響。要依法施政,就更加不能撤銷暴徒的檢控。簡單來說,港府早對暴徒的所謂訴求有所回應,絕不是「沒有回應」。但暴徒及其支持者,根本不接受任何討論,有着一種極端的宗教情緒,才會說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嚴格來說,這不是「訴求」,而是「脅逼」,對方非要就範不可。為什麼「缺一不可」呢?就正正代表了暴徒不接受任何討論了。

因此,於群眾都完全不接受討論的時候,就會變得思想單一,非黑即白,只懂喊口號來壯聲勢。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已變成了一句沒有意思的口號。還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等,都是一些沒有經大腦的說話,正如「反清復明」和「阿彌陀佛」一般,並無實際意義。

有趣的是,某些反修例暴徒,曾多次喊出「沒有暴政,只有暴徒」的口號,這不是直接承認了自己是暴徒嗎?連口號的意思也搞錯,明顯已是「病入膏肓」的地步!

集體也有道德:發泄了獸性,又會忽然「道德」起來

正如上文所言,群眾運動當中,集體都是智力低下,傾向暴力,但卻會無意間表現出一點「道德」。在「反修例」暴動中,實是十分常見。

例如,暴徒曾自行打破了小食店的電櫃,把整櫃的飲品都偷了,卻在籃中放下些紙幣。其一、他們在店舖關閉時闖進去偷飲品,已屬違法。其二、他們留下的錢,亦明顯不夠付。他們明明做了強盜,至少算是小偷,卻偏偏要充「義軍」。這種人性現象,在幾百年來的暴動中,都算是十分常見。

還有,他們多次堵塞機場,造成嚴重破壞後,翌日又會派人去道歉。先犯法和發動暴力衝擊,再去道歉或給受害者一點零錢等,這些所謂的小恩小惠,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此外,他們在非法堵塞道路之餘,也會選擇性向個別車輛放行,例如是救護車和消防車等。又例如,他們搶了婆婆的紙皮車來縱火,又會給二十元予婆婆。堵塞道路是犯法行為,設路障和暴打司機亦已十分可惡,縱火更是十分暴力的行為。可是,他們卻偏偏要做一些小恩小惠的事情出來。

或許,這都是宣傳策略,媒體配合之下,讓他們在暴動期間,可騙取市民的支持。當然,亦有可能是一種情感的投射。就是當一班暴徒痛痛快快的發泄完獸性之後,要有一套自圓其說的方法去把自己的惡行合理化。例如是相信自己的暴行,是為了更偉大的理念。其次,就是會做出這些小恩小惠出來,希望自己「還像個人」。

如何破解當前的群眾漩渦?

總的來說,諸般群眾運動的模式,都是大同小異,集體擁有的特徵,幾百年前早有人著書立說。這一場暴動,已把整個香港推向完全不理性的地步,只是這個地區太平了幾十年,市民亦身陷其中,所以還不自覺罷了。那麼,從《烏合之眾》一說中,我們有何啟發?到底應該如何處理眼前的困局?

除了在政治層面及警方的各種部署之外,《烏合之眾》亦帶出了兩個論點,值得大家參考。首先、就是群眾絕不理性,因此跟他們講道理是完全沒有用的。我們每天為群眾傳來的諸般謠言及謊話去解畫,已是疲於奔命。但不信者恆不信,講出真相及道理的用處並不大。

至今,暴徒縱火、佔領機場,破壞多個港鐵站,毀壞街道設施,堵路、塞地鐵、包圍警局、襲警及暴打無辜的市民等等。以上諸般惡行,一般香港市民,不可能完全不知道。但所謂先入為主,反對派的種子早已在大部分香港人腦海裡發芽,大家都不再講道理了。

因此,講道理及為謠言及謊話解畫的動作一定要做,且不得不做。但只屬防守性質。我們不可能期望透過講道理去化解群眾的戾氣。

其次,就是群眾不能思考,但極受一些「暗示」及「標誌」所影響。據筆者觀察,當有兩個大陸人在機場被暴打之後,部分香港人忽然開始懂得害怕。由於這班香港人,在700萬的群眾裡,當然是毫無懼色,什麼道理及人性也不用理會。可是,當暴徒圍毆了兩個大陸人之後,便成為了一件「標誌性」的事件,讓大家清楚知道,已得罪了一個更多人和更強大的群眾!這是一個擁有13億人口,經濟總量排第二的「群眾」!受到這一件事所刺激,坊間不少人都忽然清醒起來。

筆者認為,反對派以「仇恨」來團結一班群眾。在文宣方面,我們如要為社會「解毒」,除了繼續講道理及闢謠之外,亦可尋找或製造更多「暗示」及「標誌」出來,或把一些事件變得更有「標誌性」,希望能「點醒」群眾,或可「阻嚇」他們,讓大家盡快清醒過來。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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