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經濟考驗特區政府拆牆鬆綁的勇氣 文:吳桐山

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以視頻連線方式出席在香港舉行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並發表主旨致辭。今年是香港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之後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但其實重點是輕裝上陣,拼經濟、謀發展,我們要理解維護國安和發展之間的關係,關鍵是特區政府如何拆牆鬆綁、積極作為。

都說維護國家安全是發展的根基,這句話沒有錯。萬丈高樓平地起,打好地基是最重要和最基礎的一步,但反過來說,你總不可能一直都在打地基吧,這樣安全是夠安全了,但絕對不是最終目的吧。現在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已經有了「雙法雙機制」(《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駐港國安公署以及特區國安委),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是完備了,因此大家的焦點,集中在有什麼招數拼經濟、謀發展上。

需有破局前行的勇氣

拼經濟、謀發展不是一句口號,不說天天說這六個字,經濟就會好起來,必須要有實際內容、具體方向,然後凝聚共識、一同努力。所以不少立法會議員最近力推低空經濟,其實就是為這六個字找一個具體的抓手,以點帶面,找出香港加快發展面對的一些障礙。

香港搞低空經濟是受到刺激了。早前廣東省省長王偉中表示,廣東將加快把低空經濟打造成新的萬億元人民幣級產業集群。於是立法會議員認為這是香港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產業鏈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口,希望為本港拓展低空經濟應用場景拆牆鬆綁,把握新興產業的新機遇,打造推動本港經濟增長的新引擎。

香港眼前面對的困難,是舊的去了、新的沒來。例如我們傳統的航運中心角色,今年以來全球航線重組,一些航線已經不再停泊香港,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肯定在減退,這一點無需爭辯。但對於新增長點,例如低空經濟,不用貨輪運輸了,用無人機低空飛行,速度快、附加值高,對此,香港卻未準備好。這就有點兒尷尬了。

特區政府一些官員總是說在重視、在研究,卻沒有時間表和路線圖。有點時候,官員更加會拿出香港地少人多、高樓密集等理由來擋駕,彷彿說明我們發展慢或者不急於發展是有道理的。但在內地搞低空經濟的外賣供應商美團,其副總裁、無人機業務負責人毛一年就說,香港有低空經濟需求,有空間發展無人機業務,又認為樓宇密集並非不可跨越的挑戰,相反存在政策不夠開放等問題。這等於把球踢回去給了特區政府。

其實用無人機送貨,樓宇密集怎麼會是難事呢?我自己也有玩無人機,現在的無人機飛行技術十分成熟,路線偏移的幅度很小,抵禦風力的能力強,只要設計好路線,在高樓之間穿行也問題不大。而且香港樓宇密集、人口密集,這些人在不同的樓宇之間傳遞貨物的需求也大。這反而是一個優勢。

不能用老眼光看新形勢

香港最大的劣勢,是法例更不上時代,太落後。廣東、海南、江西等至少16個省份將低空經濟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深圳市已出台了內地首部低空經濟地方立法,去年初已提出「建設低空經濟中心」,已累計開通無人機航線156條,而廣州市已規劃布局打造「天空之城」。香港呢,恐怕卡在這個法例問題上,就足以卡住十年八載。希望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在其他推動經濟發展的立法問題上,也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那種「早得一日得一日」的態度。

香港每每自詡是法治之區,但我認為香港人對法治的理解過於僵化,尤其在發展的問題上,總是認為凡事都要一成不變,等完善立法之後再發展。事實上新事物剛出現時往往都是違法的,執法機構要有前瞻性地看待新生事物,包容新生事物發展,簡單說就是明知道其違法都不去執法。等新生事物發展上了一個台階,稍為成熟之後,再補充立法規管。內地很多新生事物的發展,其實都有這樣一個過程。

任何新生事物,如果一出來我們就按照老舊的法律,一棒子把它打死,那任何新生事物都不可能發展了。你看看網約車,全球多國已經大行其道,成為龐大的產業,然後立法規管了。但在香港,違法的。如果執法機構嚴厲執法,一棒子打死,那完蛋了。再例如電動滑板車,在香港也是違法的,因為過去道路交通立法的時候,根本沒有這種事物。

夏寶龍主任說:「大家不能用昨天的老眼光看待今天的新形勢,不能用昨天的舊思維解決今天的新問題,需要團結一致向前看,多用新思維、新辦法、新路徑解決面臨的問題,敢於說前人沒有說過的新話,敢於幹前人沒有幹過的事情。」這番話,我認為是說給特區政府官員聽的。特區政府敢不敢支持一些新產業發展,直接像內地一樣,頒布一些行政命令推動,但其實嚴格來說,該新生事物是違法的,但無所謂,要改的是法律,只是日後再改罷了。如果沒有這種精神,總是覺得老法律要堅決執行,不好意思,你連開始都開始不了。

文:吳桐山

時事評論員、學研社成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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