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師的黃金機遇 文 : 陳永良

《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20年10月22日發布,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開展試點工作,符合條件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

粵港澳三地分屬不同的法律體系,有不同的法律規定。跨境法律問題,往往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跨境煩惱」,成為三地深度交流與合作的障礙和樊籬。而香港律師有豐富的國際經驗,不少從業者擁有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從業資格,獲得內地執業資格有助於進一步增加香港律師的國際競爭力,為香港法律界培養複合型人才。

如何取得粵港澳大灣區執業資格?

港澳律師要取得粵港澳大灣區執業資格需要參考考試和培訓:

1. 參加由司法部組織的有關法律知識培訓;
2. 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
3. 參加廣東省律師協會集中培訓;
4. 通過廣東省律師協會考核。

符合年資要求(五年以上),懂得用中文起草法律文件並有一定普通話能力的港澳律師透過參加執業考試,參與集中培訓和考核,將會對內地的法律體系有更深刻的認識。港澳律師執業前有廣東省律師協會的考核,能確保港澳律師能為當事人提供專業可靠的法律服務,將會大大提高粵港澳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共同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的黃金機遇

《辦法》有助於增強港澳律師對到內地執業的認同、對內地法律的瞭解。內地龐大的市場也能幫助港澳律師擴大執業範圍。隨着改革開放,內地民營企業發展越來越蓬勃,很多民營企業家在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後,都會考慮「走出去」,香港往往是企業走出去的踏腳石,這就需要港澳律師提供全面的法律意見,協助企業完善公司架構和治理,與國際接軌。

粵港澳大灣區是一帶一路的重要支持,港澳律師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能增進港澳律師和內地律師的瞭解,消除因法域不同而產生的障礙與限制,通過共同聯手,我們可以更好地溝通、交流與合作,為大灣區的發展創造更多機遇。最重要的,大灣區是一個人口比香港多十倍的龐大市場,而經濟總量比很多中型國家還要大,對優質法律服務的需求在未來二三十年將會非常渴求。而我們香港特區,由於人口老化,產業過於單一,政府施政被議會爭拗拖住後腿,經濟前景絕不樂觀。每年三家本地大學出來的法律系畢業生達數百人,無論是大律師或事務律師,如只仍依賴本土的法律工作,將會面臨案源不夠,生計艱難的困境。這個破天荒的新政策,對我們香港的法律界,絕對是黃金機遇!

文 : 陳永良

執業律師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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