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政策要講清講楚

近日鬧得熱哄哄的話題,除了通關外,應該是野豬傷人事件了。香港愛護動物的人很多,有愛動物多於親人,父母一年不見如陌路,卻天天貓狗若親生,雀鳥自由甚於人在籠裏困。香港的人慈悲為懷,嘆為太平豬狗貴,人情薄如紙的感覺。

論野豬襲人,有人説要保護市民安全,以人道毀滅,減少數量,並禁餵飼,防止野豬入侵社會,是理所當然的事。又有人説以人道將野豬絕育,透過非殺生去減少野豬數目,亦禁餵飼,以求野豬生活在野,與人河水不犯井水,共存於世,能保兩全,不亦為美。更有人認為人豬可以共融,如人一樣,定下野豬行為準則,若其不發瘋癲不犯法,應該讓牠自由自在的生活,就算在市區閒遊蕩,也可視之為平常。真是慈悲為懷,有捨身飼虎的大愛。當然說得容易,執行未必如意。「針唔㓤到肉又點知痛!」談談論論都是天下無敵,要你做大多是冇心又冇力。不過這也是言論自由的珍貴處,自由表達,百家爭鳴。

說來說去,引發百論紛陳,只因負責的政府部門,在處理野豬問題上説得含糊其詞。究竟當局是否有良善政策,手法程序又是否恰當。明顯地問題是出於當局沒有開誠布公,對市民社會沒有解說清楚。執法是否有依據,政策是否跟得上社會發展,執行有沒有一貫原則,過去到目前野豬在香港的發展情況等。好讓市民清楚明白當局所採取的手段,是因時制宜需採取的循序漸進依法按理的方法,而不是為補救疏忽失責的突然雷動風行手段。能依政策溫和其事,當以平和處理,若事態發展得失控致嚴重,要殺當殺,為市民生命及社會安全,無可厚非。

特區政府的問題,就是將本來理直氣壯的事,説得不明不白,掩掩藏藏怕負責,反而誘發議論,讓人非議,更使有心人藉以攻擊政府,蠱惑人心。特區政府不是特首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做官的人時常要以服務社會為己任,不只要向上級負責,更要向市民大衆負責。每位公務員不時要檢討眼前的工作是否合時跟得上社會發展,有則改之以應社會潮流,無則緊密監察以防生變。
可坐以待出糧,等夠期調職,平平安安幾年又升職。

野豬事件的發酵,容易引發社會矛盾。過去幾年在社會上發生的亂,很多是特區政府自身問題做成。今次本來簡單的事,當局早就應該出來説清講楚,平息議論,這是政府無可推卸的責任。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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