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1)推行23條立法 九月立會換屆 2022特首選舉 港澳辦改組撼動三大山

今年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後,公布多項中央及地方的人事變動,其中最令香港市民關注的是,全國政協副主席、秘書長夏寶龍被任命為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其下有張曉明、駱惠寧、傅自應三位正部級的副主任。這次是中央港澳工作系統的重大調整,消息人士指出,這次調整主要是因應港澳工作的最新發展趨勢的需要,而調整後的新的港澳工作班子所須面對的最重要工作,就是要處理好《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以及今年9月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和2022年舉行的特首選舉的事宜。
中央為何在去年的反修例動亂之後,急於完成廿三條立法工作?香港推動廿三條立法又面臨着哪些困難?廿三條立法與立法會選舉之間又有何關係?《堅雜誌》就此採訪了珠海學院一帶一路研究所所長陳文鴻,以及民建聯副主席、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張國鈞,了解他們的看法。

文:文 武 圖:黃冠華

國務院於2月13日公布人事任免安排,免去張曉明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職務,調任港澳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正部長級),由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兼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同時,任命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兼任港澳辦副主任。

副國級夏寶龍執掌港澳辦

這次人事任命不僅是港澳辦的重大人事調整,由副國級的夏寶龍兼任港澳辦主任,下面有三位正部級的副主任。同時也是中央港澳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重大變革。對此,香港社會引發出種種猜測,十分關注這次人事任命。

自國務院公布上述任命以後,新任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以及三位正部級的副主任,均尚未就有關人事任命,以及港澳辦日後的工作方向,以及中央港澳工作的調整作公開的講話。消息人士向《堅雜誌》透露,港澳辦完成了這次人事調整後,即將展開就港澳工作的新規劃和部署,除了全面了解、掌握香港最新發展態勢,分析香港政治、經濟、社會最新發展情況之外,重點工作將放在如何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以及如何做好香港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下屆特首選舉的相關工作,而這些工作互為關連,因此須從整體上進行調研和通盤考慮。

(由左至右)港澳辦副主任兼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
(由左至右)港澳辦副主任兼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

陳文鴻:廿三條立法有緊迫性

珠海學院一帶一路研究所所長陳文鴻接受《堅雜誌》訪問時表示,經過去年的反修例動亂之後,中央已經意識到,《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並不只是寫在法律條文中,要求香港特區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從非法「佔中」到反修例暴亂,都是在香港發生的顏色革命,意在挑戰中央在香港的主權和治權,要解決這一問題,只能盡快完成廿三條立法。

而中央推動落實每項政策,必須要靠組織和人事,所以,這次港澳辦出現組織和人事的調整,就是希望能推動落實這項政策。陳文鴻認為,香港當前面對的問題是立法會換屆選舉,許多人擔心會否再次出現像去年區議會選舉那樣的政治形勢大逆轉的情況,如果立法會選舉出現大的失誤,接下來就要面對特首選舉的問題,整個形勢是趨於惡化。所以,在香港的整體情況之下,中央要考慮是否應該緊急地處理廿三條立法的問題,還是要等到事情惡化之後才去處理。

陳文鴻認為廿三條立法有迫切性。
陳文鴻認為廿三條立法有迫切性。

立法會換屆前完成立法較佳

陳文鴻認為,最佳的方案是在立法會選舉之前就先完成廿三條立法,因為現在立法會內建制派的議席佔優,如果中央將立法會選舉視為不容有失的目標,證明廿三條立法的緊迫性很強時,中央會要求香港盡快完成立法。

如果今年的立法會選舉失利,顏色革命的推動會加快。完成廿三條立法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作用,將會在香港整體的政治發展設下一個框框,定出一些死線,令反對派在選舉中須面對框框,受到廿三條限制,所以反過來可能對立法會選舉也有正面作用。

2003年之後,特區政府一直未重提廿三條立法。
2003年之後,特區政府一直未重提廿三條立法。

張國鈞:特區不能永遠拖延立法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的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認為,由九七回歸到今日,超過廿年,香港仍未完成基本法賦予的憲制責任,的確是香港做得不好,所以,香港的主事官員和特區政府不能永遠去拖這個問題,一定要做這項工作。雖然此時此刻去立法,未必是最佳時間,但作為主事官員應該不斷去審視,去創造氣氛,在大原則上令市民理解,去做好鋪墊的工作,而非坐在哪裏,每次都說現在未適合。他說:「正如習主席在本屆政府成立時,在會展對着行政長官和所有問責官員所說的,官員不能避事,這一點也是對特區政府的期望。」

張國鈞認為特區不能長期拖延廿三條立法。
張國鈞認為特區不能長期拖延廿三條立法。

推動立法須顧及政治現實

張國鈞指出,特首林鄭剛上台時,就有人問她,廿三條幾時可以立法,她一直的說法是要創造一個良好的氛圍。有些人說,良好的氛圍就是要先搞好經濟民生,因為香港市民都是很務實的,有了這樣的環境,再提出廿三條立法,就會容易一些。但是,如果看看近幾年香港的政治和社會發展,無可否認,的確有相當多市民注重經濟民生的同時,也重視政治權力、人權保障等問題。相信即使經濟民生改善了,香港繁榮了,社會安定了,也不代表市民對廿三條立法的觀點和看法會發生多大的改變,這是香港的政治現實。

須讓市民認識立法原則

張國鈞說:「大家都知道,廿三條也好,普選也好,甚至去年的修例問題也好,香港經歷了幾次政治事件,社會分化已經很大,即使在面對疫病,依然有人用黃藍之分,在這樣高度對立的社會環境之下,現去做這件事,成功的機會有多大?或者社會要付出的代價有多大?這種代價是否值得付出?要有政治的判斷。這是我們要考慮的。」

他認為,推動廿三條立法,首先要讓市民認識到在基本法要求之下的原則是甚麼,要達到甚麼目的,在社會對這些原則有了初步的認識,爭取得到多數人認同之後,才去談條文。這很考驗特區政府的能力,不僅是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和信心,政府是否有能力做好文宣工作也很重要。「不是說有困難就容許特區政府官員不去做,而是大家要坐下來,很認真地判斷,在這項政策推出來後,我們有沒有信心在這樣的政治氛圍之下,能夠完成這項工作。」

今年9月將舉行立法會選舉,反對派爭取35+。
今年9月將舉行立法會選舉,反對派爭取35+。

陳文鴻:港府立法決心不足

而陳文鴻則認為,有關為廿三條立法「創造環境」之說,根本上是不想立法的託詞,「香港基本上是一個反中反共的社會,怎可以創造環境呢?所以政府的說法是藉口,有藉口就是不想做,最少是在他們任內不想做。」他認為,香港的政治生態,不能夠一時一刻作出改變,而西方社會亦仍在不斷地妖魔化中國,中央政府在香港所做的任何事都要被妖魔化,不論香港是否就廿三條立法,都會妖魔化中國。而特區政府的官員大多數是港英殖民地時代的官員,他們的心態、作風和取向,基本上沒有大的變化,即使在「一國兩制」之下,他們仍然缺乏「一國」的觀念。所以,立法與否,取決的是政府和建制派的決心,而非社會環境,其中包括,特首是否意識到香港正面臨一個重大的政治挑戰,以及到底特區政府是否重視「一國兩制」,重視「一國」。

他認為,香港廿三條立法最大的阻力在於人心。這裏說的人心問題,是特區政府的人心問題,以及建制派的人心問題,而不是香港社會人心問題。香港社會的人心不容易一下改變,相反如果政府及建制派在推動廿三條立法的過程做得好,實際上可以改變香港社會的人心。

特首選舉也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特首選舉也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若出現社會動亂亦可控制

那麼,在社會分歧較大之時,急於推動廿三條立法,會否導致社會發生較去年反修例事件更嚴重的暴亂?陳文鴻認為,去年的修例事件是因為政府處理不當,因而導致暴亂擴大,如果政府處理得當,一早作出抑制,就不會發生那麼大的問題。事實上,更換了警務處長之後,香港的情況已有很大的變化。他相信,即使在廿三條立法過程中出現一定程度的動亂,也是可控的。此外,政府也有應用緊急法的權力,可將犯罪還柙的時間延長,可以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政府也可以促使司法部門加快工作。

陳文鴻認為,香港社會有一半人贊成與內地合作,反對與內地脫離關係,如果政府能將情況說清楚,應可以減少部分市民心中的顧忌。今年初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國的做法合理,中國的體制、中國的法律在處理應對疫情時的做法是適當的,這也令一部分市民有好的觀感。

與此同時,疫情如果對美國國內造成衝擊時,美國顧此失彼,未必能夠過多地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也對推動廿三條立法較為有利。

本屆立會完成立法機會低

今屆立法會只剩餘四個月的時間,從立法會目前的現實情況看,是否有足夠時間可在本屆立法會結束前完成立法?作為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認為困難很大。他指出,本屆立法會存在很嚴重的拉布的情況,本年度的會期,自去年十月開始以後,至今仍未能選舉產生出內會主席和副主席,亦有多項重要的議案被拖延和堆積。目前,立法會仍須審議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等重要議案。所以,從立法會的現實情況看,即使政府立即推出立法草案,在立法會首讀,但能否在今屆通過,機會仍然是很低的。

即使政府顯示立法決心,推開一切排隊中的法案,只做廿三條立法,也仍然需要先選出內會主席,然後再成立法案委員會去做立法條文的審議。在現時的環境之下,儘管建制派在議會內佔多數,反對派如果玩「拉布」,令法案去不到二讀和三讀是很容易做到的,因而,在本屆立法會剩餘的時間內,是不足以完成廿三條立法程序。

廿三條未完成立法成為國家安全漏洞。
廿三條未完成立法成為國家安全漏洞。

香港如未能立法中央應出手

如果香港一直未能完成廿三條立法,又應該如何解決因此造成的國家安全漏洞的問題呢?張國鈞認為,最理想的做法當然是香港自行立法,但如果香港特區政府仍然無止境、無限期地拖延責任不去做的時候,就會構成整個國家的國安漏洞,不僅對特區欠缺一個交代,對全國都會欠一個交代,香港將成為全國的一個大的缺口。所以如果將來特區政府一路未能完成立法,不能排除中央政府想其他方法去堵塞漏洞,保障全國安全。

陳文鴻也認為,如果香港無法完成立法,而香港的一些事情又涉及到國家安全,中央插手解決時就無話可說。但這是最不好的結果。

由警隊重組政治部執法

陳文鴻認為,廿三條完成立法之後,主要仍由香港警察執法,不需要另外設機構,但香港警察的性質需要有所轉變,以往香港警察有特殊的政治部,今後或者可以重建,因為香港警案不僅要負責香港內部治安和秩序的維持,更加要負責國家安全。而國際上現時應對國家安全問題,主要有兩方面,其一是反恐,其二是國家之間的情報戰,有部分事務只能靠國家去執行,香港只能作為輔助。

28678

相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