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解決垃圾收費難題 文:吳桐山

本港將於4月1日開始實施垃圾收費,連日來媒體都在圍攻垃圾收費的細節問題。香港是有一種風氣,《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已經2年多,整個垃圾收費的理念已經提出20年,但到了實施前夕,大家就會冒出很多這樣那樣的難題,然後促請政府取消或者延後實施。記得當日「易通行」如是,今天垃圾收費也如是。

就我個人而言,對垃圾收費是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平時都已經用膠袋裝垃圾,現在只不過是換了一個膠袋而已,政府估算每個家庭平均一個月多30至53元指定垃圾袋的錢,無所謂啦。但如果說這個政策可以推動社會源頭減廢,甚至推動廢物回收、廢物分類,我就認為寄望太高了。一些人基於自身文明素質這樣做,與垃圾收費無關;一些人本身沒有這樣做,也很難寄望一個月多幾十蚊成本他們就會做。畢竟真正的垃圾分類回收,其麻煩絕對不止幾十元。

對於坊間羅列的種種問題,部分我覺得有點刁難政府的意思。主要問題其實是管理公司能否「包底」?如果可以「包底」,那麼是否會失去政策原意?因為既然管理公司在收集垃圾時已經「包底」了,住戶大可以繼續用原來的塑料袋丟棄垃圾就可以了,也無需刻意去減少垃圾。至於其他問題,例如如果垃圾袋破損,如何判斷是住戶違法處理垃圾,還是意外破損,這些問題真是沒有人可以回答。全港每日分分秒秒有人在丟棄垃圾,不可能去判斷每一個丟棄行為是否合法,世界各地實施垃圾收費、垃圾分類的國家和地區,其實最重要都是靠絕大部分人自覺。對於不自覺的人,大部分找機會教育一下,抓到一些典型就重罰以儆效尤,法律的原意都是如此。所有人開動腦筋去考考政府,想出各種千奇百怪的問題,去問政府怎麼辦,誰也回答不上。

但對於坊間提出的絕大部分問題,我有一招可以解決,那就是各樓層不設垃圾桶,要求所有住戶,自己將垃圾拿到小區內指定的垃圾收集點去丟棄,管理公司在垃圾收集點派員檢查,確保每一個住戶都用指定垃圾袋包裹好垃圾,才能扔到沒有用大型垃圾袋「包底」的垃圾車內。又或者住戶將垃圾袋包裹好放在門口,管理處派員逐家逐戶收集,誰違規了,管理處可以找到住戶追究。至於派員收集垃圾袋的成本,當然也是住戶自己掏腰包的。

這樣的做法都不新鮮,內地大部分地方都是這樣做。如此一來,大家那些能否「包底」、部分人不自覺怎麼辦、垃圾袋破損怎麼辦的問題,都通通解決了。但這樣做有成本,就是大家不可以方便地將垃圾丟棄在樓層的垃圾房內就可以了,而是要請移玉步,自己拿去垃圾收集點。又或者花錢請人上門收垃圾。但凡事都是有成本,只是這個成本是誰付而已。這種做法不僅可以垃圾收費,更可以為下一步的垃圾分類鋪平道路。如果所有人都不願意付出成本,那任何政策都不可能推行,一切只能回到原點、原地踏步。

文:吳桐山

時事評論員、學研社成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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