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發局改選須守法和符合公眾利益 文:朱家健

今年年底,香港藝術發展局大會將進行換屆選舉,現時經過選舉的非官方委員,由業界人士提名,鑑於在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下,香港特區政府擬修改香港藝發局的選舉制度,欲出選非官方委員的人士,在修改選舉守則後,將改為由「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界別分組中的相關文化及演藝界的其中一名選委提名,並在同一界別分組指明團體選民,獲兩個團體選民提名。

香港藝術發展局作為香港特區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其決出非官方成員的選舉制度,由官方規範,並依據愛國者治港原則,由界別選委提名,再通過公平選舉選出委員,也是合情合理;畢竟,所選出的非官方委員日後不但代表香港藝術發展局,或須在不同場合和民間藝術界別參與溝通工作,也須負責審批公帑資助,決定受資助項目的資格和受資助金額、檢討成效;同時,也須參與制定政策及策劃、倡議、推廣及發展、策劃特別項目等工作。

過往,就曾有政治掛帥的成員騎劫了平台,讓香港藝術發展局這個法定機構,離奇地以納稅人繳納的公帑,拿去資助曾借電影推動「港獨」思潮和鼓吹暴力的電影發行商「影意志」,以公家資源打臉公家,猶如閹割了這個香港特區法定機構的審批權,簡直荒天下之大謬。

業界太多自由工作者,這種藝術自由人未必有固定的月薪收入,可能只靠項目計薪,過去便曾有一些人士,以政治理念壟絡了一班藝術工作者,在選舉時強調政治同聲同氣,卻忽略了業界發展和長遠利益,以人海戰術搶下山頭,再以公家資源投桃報李。其實,即使是法定機構成員,政治理念也可以南猿北轍,只要是愛國愛港和守法,求同存異,同樣可以服務,為業界發聲,爭取利益。

個別法定機構的僱員也要簽署效忠聲明,而法定機構的性質,同樣代表官方和分配公帑資源,參與釐定政策,服務業界,而其內部選舉非官方成員的性質,如制度內的其他選舉,即使需要符合類同的選舉門檻和程序,也符合公眾預期和利益;更何況,官方委員和非官方委員的權利類同,包括公帑資源的分配和撥款,所以非官方委員的選舉,絕對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破口。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界別分組選委均是經過公平方法選出,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經驗和智慧,將會提名真誠造福業界的參選人,更何況,業界期望的非官方委員,應該只想以文化藝術作出發,不會希望政治凌駕業界,也再由「港獨」黑暴圈壟斷和污染文化藝術界。

香港藝術發展局大會換屆選舉,備受各界重視,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改革選舉制度,也是無可厚非,期待具正能量和能力的貢獻者入局,服務文化藝術界,積極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的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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