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部隊出動做義工的制度意義  文 : 鄧飛

十月十三日﹐駐港部隊出動做義工﹐在大欖郊野公園清理颱風「山竹」帶來的樹木路障和垃圾﹐這自然又引來一番熱鬧爭議。支持的固然表示感激﹐尤其這個颱風過後﹐事實上真有不少不算偏僻的地區遲遲未能清理倒塌樹木﹐嚴重影響路面交通和居民出入。而反對的聲音一如預期﹐就是表示所謂的見到「軍裝會恐慌」之類﹐然後追問特區政府是否知道情況之類。

本文並不討論這些情緒反應﹐反而想談談這次出動駐軍做義工所帶來的制度實踐意義。根據《基本法》第十四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回歸超過二十年﹐這一條文從來沒有執行過﹐當然從好的方面看﹐反映香港特區雖然面對過許多風風雨雨﹐但尚未危機大到要出動駐軍來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難。但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應該實事求是地承認﹐雖然每年駐軍軍營開放日都受到香港市民熱烈歡迎和踴躍參加﹐但由於反對派神經質似的持續抹黑和部分媒體的偏頗報道﹐再加上過於自斂﹐駐軍的正面形象未能完全蓋過反對派的負面抹黑﹐以至於特區政府真的要作出決策﹐援引第十四條規定而報中央請求出動駐軍協助之時﹐總是予人一種可免則免﹐甚至避之唯恐不及的感覺。說一句噁心的比喻﹐特區政府是中國地方政府﹐駐港部隊是中國正規軍隊﹐大家本來就是同屬一家之下的文武分工﹐正常不過。現在弄得像迴避傳染病一樣躲躲閃閃﹐不敢既合乎法律﹑又理直氣壯地借助駐軍和與駐軍打好關係﹐這反過來又進一步助長了反對派那種負面宣傳效果﹐變成惡性循環。回歸這麼長時間了﹐不能永遠停留在這種不正常的形象和文武關係僵局中。否則萬一真的到了需要援引第十四條時﹐會帶來完全不必要的阻力。

這次駐軍出動做義工的意義非常重大﹐遠遠超出了清理路障﹐不僅有利於推廣駐軍的正面積極形象﹐甚至毫不誇張地說﹐這對於真正落實執行基本法第十四條開了非常重要的先例。第一﹐駐軍是穿着軍裝來進行義工活動的﹐換句話說﹐這是正規的執勤和執行任務﹐並不是以私人身份和在休假時間進行的非公務活動。第二﹐因為這一次是義工活動﹐而且聯同中聯辦和中資機構人員一同出動﹐不算是基本法第十四條所規定的情況﹐自然無須通過特區政府來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邀請。第三﹐有了這次無須通過上述邀請程序﹑但又事實是公務活動的先例之後﹐等於在完全封閉於軍營而不參加社區活動﹐與依據基本法第十四條出動這兩者之間﹐邁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同時也有利於讓香港社會逐漸習慣和適應駐軍進入社區﹑參與社區各種活動﹐與市民融為一體。也讓反對派的抹黑失去效果﹐駐軍出動非但沒有引起社會大量質疑﹐反而讓市民真實看得駐軍的貢獻。這對於有朝一日真的需要執行第十四條規定時﹐提供了重要而有實際效果的行動先例﹗

文 : 鄧飛

香港教育工作者,現任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英國約克大學(University of York)政治學碩士,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士(主修﹕政治及公共行政學和公法)。香港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香港課程發展議會考試及評核局聯合委員會通識教育科委員,香港教育統籌委員會委員,香港教育局德育及國民教育委員會委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