魑魅魍魎

昨日看到一段新聞,提及「魑魅魍魎」一詞,想起很久以前讀《明清小説》時,《堅瓠集》中有一對聯有這個詞,「琴瑟琵琶,八大王一般頭面。魑魅魍魎,四小鬼各自肚腸。」後來在金庸先生的小說《射鵰英雄傳》中也讀過。那時這四個字連怎樣讀也不會,更莫說字與詞意,只猜想一定是與鬼怪有關。細查下,其字詞曾見於《史記》、《春秋》、《國語》等,「魑魅」意謂是木石化成的精怪,由山林異氣所養,人面獸身,好魅惑人。而「魍魎」為水中精怪,喜食死人之肝臟。今若以魑魅魍魎作形容,即指各種各類各樣的壞人。

警方國安處調查《立場新聞》,並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幾位人士,被捕人的姓名被傳媒公開報道,分别是吳靄儀、何韻詩、方敏生、林紹桐、鍾沛權、周達智等人,還有人涉案被通緝,包括前中央政策組高級顧問練乙錚。這些人的名字在香港非常聞名,且經常出現在2014年違法佔中至2019年黑暴期間,有曾公開刻意似無意間支持黑暴中人,更有自稱不是中國人,在國際間爭取外國支持黑暴期間的活動。在中國的特區香港攪這些工作,妳說不是反對國家和特區政府,也沒有人相信。何况還辦一個網上新聞組織,每天每日在報道有《立場》的新聞,這是報道還是鼓吹,明眼人一望而知。所以保安局局長曾點名譴責《立場》多番作出偏頗、誤導、妖魔化執法部門的報道。這是新聞言論自由,還是發布煽動,有待法庭定案。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是非當然要由警方和法庭去斷定,閒散人竊竊私語還可以,公開評論實在不宜。還是鄧局長説出道理,「任何人或組織,無論用咩去包裝,用媒體包裝又好,用非政府組織包裝又好,只要想違法、想危害國家安全,我哋一定會搵證據,證明你係犯法。」有局長的決心保證,大家應該放心了。

對於確定事件的本質,從現象去分析硏究,應該是尋找接近事實本質的一個辦法。雖然馬克思曾說過,「如果是物的表現形式和事物的本質會直接合二為一,一切科學就都成為多餘的了。」但對於事件多方面的現象作出研究,總可以探求出一定程度事件的本質。《立埸新聞》案一出,還未等到法庭最终裁決,歐盟、英、美、加、澳等國便急急跑出來,以蠶食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打壓新聞自由為名,要求香港立即釋放這些被依法拘捕檢控的人士。這些以「法治」自詡的國家,怎麼會急得出了野蠻不講法理的洋相,强要香港政府違法放人?當然又是叫着「民主自由」而來,目空一切。世界上那麽多地方的戰亂,殺人放火不斷,都是由他們以此挑起,現在卻都不去理,反而急得「裙拉褲甩」的到香港撒野,不難令人想到從2014到2019年在香港所發生的亂事,都與他們有關。外國勢力支持香港暴亂,幾可定論了。

魑魅魍魎都是魅惑人心的妖魔鬼怪,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以此形容,真是最貼切不過了。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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