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指鹿為馬?

一向團結互愛的香港人,由14年佔中,便開始了顏色的分裂。到上年反修例事件,黃藍分裂更見嚴重。有多少個家庭為此破碎?有多少朋友無理反目?為的,就是自己的立場政見跟對方不同?幾十年好友可以反目、夫妻也可共枕多年一朝了、關係很好的親人亦變得話不投機半句多⋯

全只因為,大家思想理念不同。

黃人覺得為自由應用非常手段;
藍人覺得為自由不代表可犯法。
黃人覺得警察過度使用武力;
藍人覺得警方應該嚴厲執法。
黃人覺得香港逐漸失去自由;
藍人覺得過度自由所以失控。
黃人覺得內地是黑暗獨裁;
藍人覺得中國是改革進步。

最簡單的兩大分歧,便是對祖國信心度,和對警察的信任度。這兩大重點也是雙方角力的主線。

香港人,對內地確實是有顧忌。從前有老一輩的因當年內戰被共產黨追迫而逃至香港、台灣而心中有恨。而在殖民地成長下的中青年,亦因八九年民運而對中共不滿。年輕人雖在回歸後成長,但都是受這些老師前輩及媒體影響,而對自己祖國帶有不信任。

人云亦云隨波逐流,平庸之人因沒有自我分析能力的確很容易被煽動。奈何世上平庸的人絕對是大多數的,所以媒體便是一個很好可以耳濡目染的工具。

最近見毒果又以「指鹿為馬」作宣傳口號,看到後最大的感覺便是「賊喊捉賊」。多年一向以偏頗不公誇張不實的報道手法,及「作新聞」聞名國際的傳媒,竟敢指責別人指鹿為馬?佼佼者不正正是你們自己嗎?

其一向誇張失實的報道手法多不勝數,以下全是親身經歷⋯港聞版報道朋友意外死亡事故,毒果最喜歡自己亂作動聽故事情節解釋來由;強迫死者家人接受訪問才發放幾萬元的讀者捐款。讀者指定捐款對象亦不會全數交到當時人手上,他們是可隨意分配到其他訪問及有需要對象變相買新聞違背捐款者原意。就算收到讀者捐款,死者家人更需持續受訪才每月得到少許基金支援從不會一筆過轉贈!娛樂新聞最愛看圖作文,收到未經證實的報料,不用求證當時人先出一篇搏點擊,更連「疑似」也懶得加上。

而多年來不斷抹黑祖國,加重港人對內地的恐懼,去為自己爭取存在價值。近年更抹黑警隊,修圖做假誣蔑警察殺人為的是引起大家仇警去持續抗爭,更多次發動鼓吹港人上街!請問這真是傳媒應有的工作態度嗎?而在黃人眼中這些竟變成「公義」、「不畏強權」?知否自己變成了真正指鹿為馬的幫兇?

相信不用修讀新聞系的人也知道傳媒守則,報道應該不偏不倚,不加插個人立場意見,如實報道。但這些毒媒又有做到嗎?暴徒破壞放火殺人證據確鑿又可以被說成是警察喬裝犯案、暴徒私了市民又可以說成咎由自取應有此報、非法集會又被可以美化成為民請命違法達義⋯究竟這些毒媒在灌輸港人一些怎樣的價值觀?若違法可以達義那為什麼社會需要法治?法律是你需要的時候就堅持;不需要的時候就可以置之不理嗎?

我自己從不會只看一種立場的新聞,這樣你才可從雙方中找到一個最公道客觀的分析。但見很多人都只會選擇看合自已胃口的,並掩耳盜鈴地去盲目支持,缺乏求真的心不接受不同觀點只會令自己故步自封愈陷偏激。其實支持那種立場並不重要,大家也是有自由去選擇的,但最重要的是要有理性吧。陳彥霖、周梓樂、831⋯這些毫無根據的殺人指控,還要相信這些胡亂推測抹黑報道的人,究竟誰才是真正的指鹿為馬?

希望所有港人都可以對事不對人,不要再用顏色立場去判斷別人的好壞。顏色運動之前跟你立場不同的家人朋友真是那麼壞及沒有良知嗎?真正民主應該接受不同意見並互相尊重。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文明社會違法行為絕對不容接受!有人犯法便必須執法,請不要再美化暴行找藉口為罪犯開脫了。這才是真正的指鹿為馬!

 : 朱庭萱

又名「玻璃朱」、Bonnie,多才多藝撐警藝人,既是【LoveHK真心救港】版主,也是節目主持、飲食作家、廚藝學校創辦人、金融機構副總裁,亦曾任職傳媒。2019年因撐警言論被攻擊起底,但沒退縮,繼續敢言,多次與藝人們一起出席撐警活動。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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