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只改制不廢除的理由在哪? 文:陳凱文

作為一個單是議員薪酬,每年已要耗費過億元的地區性諮詢組織,若再連帶營運議辦、聘請議助,以及每四年便要花一大筆錢的選舉開支和補助,區議會在香港存在40年後,已演變成一條產業鏈,絭養着一大批所謂的政治工作者,所以在中央於2021年決定完善選舉制度後,區議會的存廢,若要保留又將如何改制的問題,便一直備受外界關注。

在此情況之下,特首李家超日前宣布,下屆區議會將繼續保留,數目、薪酬待遇維持不變,實屬意料中事。畢竟,「斷人衣食猶如殺人父母」,將區議會廢掉,勢必打爛一大班人的飯碗,相信沒啥人肯幹這樣得罪人的事。況且,現屆政府由管治班子到行政會議,都吸納了不少所謂的建制派組織成員。這一班人能不為自己同黨謀升官門路,已是發揚風格,若要他們砸爛自己人的飯碗,便有點強人所難。

是故,要現屆政府在各路人馬發功之下,狠下心來廢掉區議會,不過是不設實際的幻想,但在區議會只改制不廢掉的消息公布後,一大堆所謂的建制中人,便立即衝出來表態,拿《基本法》第97條說事,又去吹噓政府的區議會改制三原則,是怎樣怎樣正確,便實在有點得了便宜還賣乖。先說《基本法》第97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條文中的「可設立」,便蘊含着「可不設立」之意。

換言之,真是要拿《基本法》第97條說事,焦點便不應先放在現屆區議會是否符合「非政權性」的定位,而是應先講清楚它的存在必要性,因為正常人都知道,區議會會議內通過的各個動議和提案,本來便沒有法律約束力。唯一使區議會變得「政權性」的地方,是特區政府在回歸後,透過本地立法的方式,讓區議會間選一個立法會議席,間選選委會成員,然後在2010年政改方案中,搞出俗稱「超區」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席。

如此一來,現時一大堆人指今屆區議會變得政治化,區選成了反對派啟動攬炒大計的一部分之前,為何不先說清楚,所謂的區議會變得「政權性」,是過去幾屆政府搞出來的呢?況且,中央已於2021年決定完善選制,不論是所謂「超區」,抑或是區議會間選產生的立法會和選議席,已經全部取消,意味着區議會在完善選制後,早已變回「非政權性」的區域性諮詢組織了!

由是觀之,現時區議會的問題,早已不是怎樣使其回到「非政權性」的定位,而是它沒了港府過去所賦予的「政權性」功能後,究竟還有甚麼存在價值。不要忘記,香港除了區議會之外,各區還有分區委員會,今屆政府又計劃在各區設立關愛隊,如此便衍生一個問題:作為區域性諮詢組織後,區議會跟分區委員會,除了前者需要靠公帑絭養之外,在功能上究竟有何分別呢?很明顯,不論是現屆政府,還是現時支持區議會只改制不廢除的各路人馬,都未能解釋區議會的實際保留價值。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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