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選舉更能保障市民選舉權  文 : 李勝堆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的新冠疫情嚴峻,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日前作出決定,押後原定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一年,集中力量,先解決疫病問題,筆者支持這一決定。新冠疫情是今年全球性的重大挑戰,截至8月2日中午,香港已有3397人確診,33人死亡,疫情更令香港各行各業廣受影響,市民無法正常生活,如果不集中力量解決好疫病問題,七百多萬市民的生存權受到重大的挑戰。押後選舉,只要處理得當,香港的憲政秩序不會受到大的衝擊,市民的選舉權亦更能夠得到保障。

上月(7月)開始,香港出現第三波新冠疫情,而且也是情況最為嚴重的一波,每日確診個案,連續十多天超過百人,而且可能還有一些無症狀感染者,存在於社區。以香港目前的醫療設施條件、醫護人手等各方面的情況看,單靠特區政府自己,已經無力在短時間內控制住疫情,所幸中央及內地在關鍵時刻伸出援手,協助興建方艙醫院,派遣支援醫隊人員,協助香港解決疫病問題。

立法會選舉是一場四百萬市民參與的大型集體活動,假如在疫情最為嚴重的時刻,仍然執意舉行選舉,難以保障市民大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時也令防疫工作增添了許多困難,疫情大有可能因為選舉而進一步擴散。

因此,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疫情十分嚴峻的時刻,當機立斷,引用《緊急法》制訂《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押後立法會選舉,這是從維護公共安全、公眾利益出發,負責任、敢擔當的決定,值得支持。

社會上有些人提出,押後選舉可能會對市民的選舉權造成影響,希望特區政府維持原定的選舉期。這種說法值得商榷!談及市民的基本權力,筆者認為在疫情之下,市民的生存權是最重要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疫病不僅危及萬千市民大眾的生命安全,同時也對各行各業都造成沉重的打擊,疫情不受控制,不僅市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沒有保障,亦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和生計。因此,香港的當務之急,是先解決好疫情,保障好市民大眾的生存權。

押後選舉無疑可能對香港的憲政秩序帶來一定的影響,也會令市民無法在原訂的日期進行投票,但是,這些問題並非不可解決。香港的法律有緊急狀況下憲政秩序的安排,比如,在未產生新一屆立法會時,可以召開立法會的緊急會議,以處理重要事宜。特區政府亦可以請求中央作出決定,處理好未選出新一屆立法會的「真空期」的憲制安排。

香港市民的選舉權也不會因押後選舉而遭受損失,反而更有保障。在嚴重的疫情下舉行選舉,會導致一部分市民因為害怕感染不敢外出投票,一部分滯留外地的市民無法回港投票,難以保障市民的投票權。對於參選人來說,疫情會令他們的選舉工程無法展開,對部分參選人構成不公平的情況。因此,客觀上講,疫情確實令選舉出現不公平、不公正的問題 ; 相反,押後選舉,優先解決好疫情問題,再舉行選舉,對市民大眾的選舉權更有保障。

疫情嚴峻,香港社會應齊心抗疫,保障好市民大眾的生存權,押後選舉,不會對憲政秩序帶來重大問題,而且能更好地保障市民的選舉權,大家應該支持。

文 : 李勝堆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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