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既已散檔法輪功也要取締 文:丁江浩

非法組織民陣宣布解散,港澳辦發表聲明指,「解散之時仍大放厥詞,態度猖狂,氣焰囂張,充分暴露反中亂港的政治本質和冥頑不靈的惡劣本性,必須對其依法追究。」民陣自成立以來,不單沒有按香港社團條例正式註冊,還打着所謂人權的旗號,肆無忌憚做盡搞亂香港的違法事件,可見民陣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源頭之一。

遠的不說,民陣在反修例風波期間,與攬炒派互相勾結,充當黑暴勢力的「馬前卒」,無視警方拒絕批准遊行申請,多次強行舉辦非法集會,藉此為暴徒提供聚集機會,在本港多區釀成嚴重暴力事件。毫無疑問,民陣是導致嚴重暴亂活動越演越烈的主要推手,令全港市民生活在惶恐之中。

更惡劣的是民陣還涉嫌收受外部勢力資助搞亂香港。據報道,民陣的主要團體成員過去曾被揭發收取「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數以千萬元計的資助,令人有理由相信外部勢力透過資助民陣推行反中亂港運動。而警務處國安處也表示正在調查民陣是否收受外國資金以從事非法活動。而民陣每年在「七一」及元旦等日子申辦大型遊行,各攬炒派政黨、團體成員均會趁機設街站籌款,並把籌款一定比例的金額上繳民陣。據粗略估計,民陣多年來累積獲得的款項可能超過500萬元。但民陣多年來帳目不清及從無交代有關款項去向,政府仍須繼續調查民陣涉嫌違法的罪行及資金去向,絕不能姑息。

正如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所說,民陣自知其行為和活動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觸犯《香港國安法》和多項法律,正被警方調查,走到窮途末路宣布解散,想玩「金蟬脫殼」的把戲逃避責任,是痴心妄想。民陣雖自行宣布解散,但組織內禍港頭目必須得到嚴懲,方可令法治得到彰顯。

早前,有消息傳出香港法輪功撤離香港,其後香港法輪功主動澄清並沒有打算撤出香港。不管法輪功遠走香港是真是假,當相關消息傳出後,香港市民一片讚好,網民紛紛留言:「法輪功走得快,一定有古怪」、「法輪功閃得快,香港好世界」、「四處造謠、遊行,唯恐天下不亂!早走早着」。可見法輪功為禍香港多時,早已被普羅大眾所唾棄。

法輪功組織在內地被中央政府認定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被取締及定為非法組織。而香港法輪功的性質與民陣相似,多年來假扮宗教團體,實際為反中亂港組織之一,在民陣多次組織的遊行示威均可見法輪功身影,並以聲勢浩大的隊伍為民陣違法集會遊行充當「急先鋒」。不單如此,法輪功每逢「七一」、「十一」均舉辦大型反中遊行隊伍;而且經常擺放街站,又免費派發報紙,背後涉及大量資金,令人質疑其資金的由來。政府實在有必要依據香港國安法全面調查其資金來源,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刑責。

民陣和香港法輪功同樣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兩者沆瀣一氣,早已應依法取締及追究刑責。既然現在有《港區國安法》這把利刃,對一些非法組織及反中亂港的團體,應取締的取締,應追究的追究,方可令香港社會正本清源,撥亂反正,重回正軌。

文:丁江浩

民建聯執行委員會委員

教聯會理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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