膿瘡論

香港特區政府正新舊交接,新的開新局,正摩拳擦掌,整裝待發。同時舊的作總結過去,對外間評論,或同或否,已擺脱羈絆,暢所欲言。新舊兩者從談吐相比,誰是伶牙俐齒,言詞銳利,引舊諷今,或是知往鍳今,又誰更得體大方,八面玲瓏。看官都應該是心清目明,是非自知。

世間人總喜歡比較,以什麽相對而言,相比之下來比出高低。又常以群類團體為分别,定出能力範圍。分文官武將,以誰更能寫能打去評斷。從林鄭特首近日由衷之言,可以看出在政府行政官員體制培育出來的行政官,個個都是能言善辯的人才,完全符合捍衞政府的能力條件。然而為政以德,施政以民,講得做不到,就如西方民主政治,幾乎個個是「講大話當食生菜」,選舉時説得漂亮,最後一事不成,讓人失望,還是看結果再評定好。

林太卸任在即,傳媒多向她問及「修例」與「黑暴」的因果關係。這類因果問題很有趣味,即是如果這樣,就會那樣。在討論這類問題時,必先要定立時間空間範圍,否則討論不會有結果。做成「黑暴」的結果,原因可以上推到秦始皇统一中國,其間還可以寫幾百萬個關聯故事。「修例」是否做成「黑暴」的主因,大家心裏明白,有趣的是林太的說法,「不認為19年若更早暫緩和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可以避免社會衝突,比喻社會矛盾是『膿瘡』。」

「膿瘡」,因人體身上細小傷口處理不當而成,容易令細菌積聚,造成感染,輕則傷口發炎,重則長出膿瘡。一般「膿瘡」很容易處理,若治療得法,塗塗消炎藥膏,甚至只保持個人清潔衞生,幾天便會自然消退,相信很多人也有經驗。然而較嚴重的便要找醫生診治,以最適合的方法治療,甚至要由醫護人員放膿醫治。

特首的「膿瘡論」是意指「做甚麽它都會爆」。但據我的中醫朋友說,「膿瘡」非不治之症,是有法可醫,甚而可能不藥而治。「膿瘡」產生原因甚多,基於患者平時生活,若飲食正常,身體抵抗力足夠,很容易便可治癒。就算要放膿,也在醫生控制範圍內治療,不會爆發不止,做成身體更嚴重的傷害。

因此,以「膿瘡」論社會,身體出現「膿瘡」,首為身體健康管理出問題,其次是治療不當,第三是庸醫無術,誤判病症,至有「膿瘡」不治。不過又以因果論,若不是小醫生醫術不濟,弄得滿身瘡疥,才得大國手一藥而治。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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