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俊錯在發表疑似煽動性言論 文:陳凱文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日前在會議中發言,指政府「親無納稅的小紅書帳戶,遠一直納稅的香港人」,又說港府近年似乎加強「抄牌」、阻街、亂過馬路、打擊書店、工廠食堂違規等執法工作,是所謂的「法家治港」和「嚴刑峻法」,引來了輿論熱議。此類抨擊政府的言論,竟然出自所謂建制派的議員之口,境內外反共媒體自然如獲至寶,立即大肆炒作,以此營造所謂建制與港府之間已出現狗咬狗骨的現象。

當然,對於真正熟悉香港政情的人而言,自然不會因為謝偉俊的發言而感到奇怪,畢竟所謂的建制派,不過是坊間的通俗叫法,目的是為了將其跟泛民主派 (即:反對派)區分開來,實際上從不是鐵板一塊,不同所謂建制派的立場,以及所代表的階級立場都不一樣。只是過去因為立法會仍有反對派之時,建制派唯有被動地團結一致,如今反對派在完善選制後退場,部分建制派亦自然變得比以前「敢言」。

換言之,面對着香港的政治生態改變,當食利和買辦階級的既得利益受損時,便不能再像過去一樣,尋找標籤為反對派的泛民充當代言人,而要找回自己在建制派培育的代表赤膊上陣。以謝偉俊的今次發言為例,說到底就是政府近年在抄牌、阻街、亂過馬路、工廈經營食肆的問題上加強執法,直接或間接地令他所代表的某些人利益受損,才要跳出來扣港府「法家治港」的帽子。

是故,謝偉俊今次的發言,問題可不是「用錯了提意見的方法」,而是他的意見本身,以及意見背後的價值觀有問題。須知道,謝偉俊本身是立法會議員,如他認為違例泊車、阻街、亂過馬路、工廈無牌經營食肆,是沒必要禁止的惡法,他大可以提議廢除;若覺得有立法必要但刑罰過重,是啥「嚴刑峻法」,則可以建議降低罰則,而不是倒過來譴責政府嚴正執法,然後呼籲政府有法不依或違法不究。

另一方面,比起他慫使港府違法不究,隻眼開隻眼閉,他說港府「親沒納稅的小紅書用戶、遠納稅的香港人」,此說更有挑撥陸港矛盾的嫌疑,而此種思想的背後,說到底便是過去所謂本土派乃至港獨分子主張的「香港人優先」。先不論政府迅速回應內地的網上負評,其實是為香港的旅遊聲譽着想,最終得益者本來就是香港的旅遊業和服務零售業,謝偉俊拿提意見者有無納稅說事,是否暗示港府應把中國公民分為三六九等?當有納稅的本地居民,跟沒納稅的內地居民鬧矛盾時,港府要袒護前者乎?

由是觀之,雖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部分建制派要服務自己背後代表的階級利益,實屬可被同情地理解,但作為領受公帑的立法會議員,總不能了自己及其友好可以隨心所欲地擺檔時阻街,或者在工廈經營無牌食肆,便去教唆政府不依法行事,政府揸正來做,便污衊政府是「親小紅書遠港人」。換言之,謝偉俊不是「用錯了提意見的方法」這麼簡單,而是發表煽動性言論,意圖引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間或香港居民間的不滿,並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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