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的罪與罰 文:福蜀濤

5月30日台北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將國務機要費除罪,為陳水扁纏訟16年的國務機要費解套。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請國民黨走出過去思維,「陳前總統再也不是任何政治提款機,應走出『逢扁必反』的時代了」。

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一審判決時,合議庭以250頁篇幅論述其與特別費的用途、預算核銷方式完全不同,法界痛批修法未研究這些事實,根本係因人設事。

其實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此舉是政治不是法律,欠扁人情的政治人物找個機會還他人情罷了。要說法,別忘了當時的總統夫人吳淑珍到處蒐集發票,其中有位種村碧君,被控蒐集發票交付吳淑珍用以核銷陳水扁的總統國務機要費,詐領逾542萬元,初審判刑4年。

說起欠扁的政治人情,不能不提及2020年10月31日趙少康南下會陳水扁,上演所謂「世紀大和解」。兩人對談近兩小時,趙提及扁女陳幸妤當年曾說「民進黨誰沒有拿過我爸爸的錢?」陳水扁笑回「誰敢說自己沒拿過阿扁的錢?沒拿過的出聲一下好不好?」

柯建銘聞訊也坦承,自己接受過陳水扁幫忙,還強調陳幸妤不是要把大家拖下水,講的都是實情。

陳水扁因美麗島辯護律師揚名,當過台北市長與中華民國總統,哪來這麼多錢,能有這麼大口氣:「誰敢說自己沒拿過阿扁的錢?」

柯建銘說扁「再也不是任何政治提款機」,今天大概也僅柯殘留「逢扁必反」記憶,奉之為「政治提款機」。不過將「扁」字改成貪污的「貪」,說「逢貪必反」,這位柯總召也不好公開反對罷。

陳水扁今年不過70出頭,耽心的該不是有罪無罪,而是刑事或民事的罰則。他當年不知輕重,惹毛了美國總統小布殊,斥扁以「美國國罵」事小,調查局拿到扁洗錢的證據事大,結果遭四年牢獄之罰,不是馬政府遇太陽花顏色革命,還不知哪天才能「保外就醫」!

2008年下台後,扁對華府已無利用價值。2012年11月14日美國司法部以涉及洗錢為由,宣布查封扁子陳致中在維吉尼亞州與紐約市兩處住宅,拍賣後還將部分款項還給了台灣政府。

中美間的台灣問題尚未解決時,扁今天在民進黨全面執政下尚可於台島「保外就醫」,不久就算再一次政黨輪替,小布殊早已下台,新的執政黨也不一定非跟他過不去。

扁真要操心的是,華府遲早得言行一致地在台灣問題上收手,很可能就在他仍留島內時,屆時他一家老小飛哪去?扁家的海外存款已給華府盯上,移民美國,雖不致坐牢,看看山姆大叔今天怎麼收拾留西方俄羅斯人私人財產的,儘管他們怎麼也扯不上俄烏戰事!

留在台灣,「誰敢說自己沒拿過阿扁的錢?」這「錢」是募來的還是……扁好歹得向台灣納稅人做個交代,再看台灣人要不要罰他。

文:福蜀濤

前台灣中國時報副總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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