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消費外流 夜市並不「離地」 文:吳桐山

夜幕之下,華燈初上,位於廣州番禺一個不起眼的小商場門口,琳琅滿目的攤位前面人流湧入,這是最近筆者經過時看到的景象。據攤主告知,以前這裏人煙疏落,自從半個月前商場門口開了夜市之後,這裏人氣多了起來,很多年輕人晚上探店。當然,除了此處,實際整個大灣區現在都在流行「夜市文化」,能看到不少年輕人聚集的身影,感受到一座城市的活力。相反香港這方面卻少了人間煙火氣,很難匯聚到年輕人相聚,就算是以前人氣暢旺的蘭桂坊酒吧也未恢復以前的人流。夜市帶來的好處不勝枚舉,正如最近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所說,香港可參考內地的做法搞活夜市,助力香港經濟。

一個個小攤位,點亮了城市的夜經濟,為城市拉動GDP的增長,這是不爭的事實。隨着大灣區夜市的開放,吸引不少香港年輕人去灣區夜市打卡探店,但於香港商界來說,卻面臨着一定的消費外流,為此香港到底該不該盤活夜市?議員邵家輝提到港人跨境消費是大勢所趨,認為香港應發揮自身特色,可發展夜市吸引市民和旅客在港消費,隨即有聲音認為邵議員建議「離地」,筆者對此並不認同。

雖然開設夜市不見得對內地遊客有決定性的吸引力,但是對於已經來了香港的內地遊客來說,夜市可以豐富這些人的行程,當然,這僅僅是香港夜市對於遊客的附加價值。開設夜市的真正意義在於吸引本地年輕人群的消費,減少消費外流。

除此之外,夜市不僅滿足本地市民在夜間的消費需求,夜市攤位的開設無形中還能為香港本地創造相應的就業機會。

不過,夜市想要辦得長久,還需下一番功夫。這方面政府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大灣區的夜市文化之所以暢旺,離不開當地政府的支持,根據深圳新修訂的《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今年9月起,深圳還將升級夜市為之劃定攤商經營場所。但過去我們的政府還停留過去,很多方面總是有些矯枉過正的感覺,除了不允許擺夜市,公園裏面不允許踢球,不允許玩滑板車等都有嚴謹的規管,參考內地的彈性做法,港府需反思。

曾經香港被外界稱為「不夜城」,即使深夜,五光十色霓紅燈映照全港,旺區一樣活動暢旺,人流如水。這些都是當時的年輕人比較多的時候,現在霓虹燈還是當初的霓虹燈,但當年的年輕人都已經漸漸老去,我們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不喜歡夜生活,10點後的旺角街道冷清,有遊客在小紅書上感慨香港夜生活失色,街上人影稀疏,那怎麼還會有「不夜城」之說呢?所以我一直都倡導香港能夠建立集中年輕人的社區,而夜市就是其中一個體現,和早前邵議員支持港人回大灣區養老的建議如出一轍,應對香港人口老化是一個補充性的做法。

文: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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