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港區國安法(三)︰法制的融合 文 : 丁煌

​1980年代,為了實現國家的統一,促進回歸祖國後特區的發展,以鄧小平為首的新中國第二代領導人在港澳特區實施「一國兩制」,給予港澳特區政府高度自治權。「一國兩制」,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種不同社會制度在一個中國內共存。史無前例!

​20年過去了,「一國兩制」交出了亮麗的成績。以澳門為例,「一國兩制」促使澳門成為全中國最富有的城市,而近來祖國又助澳門解決了再發展的樽頸—土地問題。如今,澳門政府正摩拳擦掌,準備再創未來。

​2020年,以習近平為首的第五代中國國家領導人,因應香港的實際需要,推出「港版國安法」。史無前例!

​目前,世界上有大約60個國家和地區實行「普通法」,而有很多其他地方則是實行「大陸法」。眾所周知,內地推行的是「大陸法」,而中國推行的是「普通法」。而香港《基本法》正處於兩大法系的交接點。《基本法》雖為香港的小憲法,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分支。

​「港版國安法」是根據《基本法》,以香港法律為藍本起草的一條全國性法律。換言之,這條適用於中國領土內每一寸土地的刑法,是中國政府首次將「普通法」元素注入「大陸法系」之內。換句話來說,「港版國安法」是中國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互為融合的重要嘗試,是普通法推行千年以來的首次。第一次以文字形式,把香港「普通法」注入中國全國性法律中。成文法和普通法相結合,史無前例!

​「港版國安法」採取「決定+立法」兩步式推進︰(一)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並作出若干「基本規定」。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據以制定相關法律;(二)「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授權,結合香港特區具體情況,制定相關法律並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在當地公布並實施。

​「港版國安法」正是「一國兩制」具體實施的典型例證。前述「第一步」彰顯「一國」的基本原則,「第二步」則是「兩制」的具體落實。合法合憲!任何所謂「司法覆核」的訴求都將徒勞無功。

​無論香港反對派如何反應,「港版國安法」已箭在弦上。然而,立法之後便要依法執法。世人應該清楚地意識到︰960萬平方公里和13多億的人口的管理,絕不只是「紙上談兵」。

​「港版國安法」(決定草案)第4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應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並強化特區相關執法力。至於中央人民政府有關機關,則將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類似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制度,「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存在着很多分別。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兩套法制解釋法律的原則無大分別,不會影響香港法院判案。

​國安法的立法、執法以及司法皆已水到渠成之時,就算泛民全黨以萬金之軀齊發力抵擋都將回天乏力。因此,泛民全黨或出盡吃奶的力氣冀望在5月28日之前有所作為!

​如果你有靜下心來看世界,也許你也已經發現︰常常,當東窗事發之時,叫囂聲最大的首犯往往是最快逃離現場之人,讓留下無知的跟風者替其擋槍口。泛民跟風者請三思︰想想自己的家庭,想想自己的父母,想想自己的妻兒。為人煽動,以自己人生作為代價,換取他人獲取政治,甚至是金錢上的利益。你值嗎?如果你真的對自己理想有清晰而執着的追求,請站在最前線!千萬別跟風!

​最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7條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守憲法及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由此可見,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相符合。香港人不必擔心!

​最後,仍然只有一句話︰白天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文:丁煌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經民聯太古西幹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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