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選舉改革:改選中的因果定律 文:何君堯、丁煌

2019年,香港反對派以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為導火線,掀起了史無前例的「反政府」運動。香港經歷了前先未見的浩劫,社會暴力不斷升級,法治受到衝擊,人與人以及政府與市民間的信任跌至谷底。

超過一年的時間裏,集會抗議成了常態,並每每以「和平示威」演變成激烈並涉及暴力的「警民衝突」,而大批的學生和青年更鼓動,被利用為社會運動的前驅,中大與理大更發生激烈的衝突,多人受傷;堵塞道路、癱瘓國際機場、「裝修」商舖,嚴重影響經濟活動;破壞建築物及公共設施,浪費巨額公帤;佔領立法會、攻擊中聯辦,以「五大訴求」逼迫政府,要求林鄭月娥下台以及立即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雙普選……等等,其中「港獨」的聲與影若隱若現,直接觸及中央政府「一國兩制」的治港底線。

為平定混亂,還香港社會安寧,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30日,針對2019年發生每個細節,為香港度身訂造了一條全國性法律《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於7月1日正式實施。不可否認,《港區國安法》成功令香港由「亂」入「治」。

近年來,不少分析不止一次指出,外國勢力利用1997年香港回歸時中央政府賦予港人的「高度自治」權,在香港這個特殊的政治環境下,勾結本土港獨分子,把香港打造成為「反中基地」。經過多年經營,亂港分子潛藏在社會各階層,亦充斥朝野,上至立法會,下至全港18區區議會内的議員。這等公職人員飽食俸祿,卻從事反中亂港的任務。香港管治充滿「隱患和風險」,危及「國家安全」。

2021年1月,55人涉組織或參與2020年民主派「35+初選」而被捕。當中,47人已被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其中一人的控罪書指稱,被告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7日期間,串謀其餘46人組織或參與謀劃於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不論內容或利弊拒絕通過政府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以癱瘓政府運作。」47名被告已進入司法程序,暫且不宜多加評論。事實上,近年來,立法會政治凌駕於民生的事件屢見不鮮,立法會運作備受可謂幾近停頓。

3月4日,為了防止香港政府成為「反中亂港」溫床,為了香港的長治久安,「全國人大」通過「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方案,以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藉着修改香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杜絶外勢力與港獨分子進駐香港議會架構之內,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

如斯結果乃左右香港政局發展反對力量失策之果。一眾政客但憑小聰明,既沒有看到國家對「港獨」的「零容忍」,也沒有能正確地理解「一國兩制」管治原則,無視「一國」為「兩制」之前提的底線,將「高度自治」權無限放大,看不見中央政府捍衞國土的決心與能力,更拉攏外國勢力為己撐腰、站台、吶喊以及示威。缺少國之意識,欠政治智慧,是也!

「全國人大」適時出手改革選舉制度,為特區清除一切政治層面的路障,自上而下地行使國家權力,為香港地區選舉制度定調,穩定香港的政治局面並保證國家安全!此舉有助消除阻礙香港社會經濟發展的障礙,應受到廣大香港市民的歡迎。

作為法律中人,由近年所發生的一連串事件看來,一切發展與階段性結果皆是因果定律的產物。作為香港社會中的一員,面對無法改變的歷史與事實,筆者更關心的是香港未來的發展。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是次選舉制度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並不涉及修改《基本法》正文。換言之,中央政府的治港方略並没有根本性的改變。末來香港的路還是要靠香港人自己走。

多少人多麼地迫切希望明日「港人」能再現昔日的氣質與風彩。30年前,本觀點筆者之一丁煌首次踏足香港。香港機會處處,人人安居樂業,勤奮致富,累積財富;大部分人衣著講究、溫文儒雅、彬彬有禮,骨子裏還透着那一點點難以掩飾的「自信」與「傲氣」!

但願每一位參政議政之人皆能利用各自的專業能力,高瞻遠矚,帶給港人發展前景的同時,並保留香港軟實力,包括︰法治、自由、平等與廉潔等核心價值。

(閱讀: 英文版)

【Newspaper Article】Junius Ho & Kacee Ting:Electoral reform: Law of cause, effect at work (HK China Daily 11 March 2021)

https://www.chinadailyhk.com/article/160079#Electoral-reform:-Law-of-cause-effect-at-work

文:何君堯

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

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創辦人

文 :丁煌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顧問委員會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經民聯太古西幹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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