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又關制度的事﹖文 : 黃盛

(中通社)
(中通社)

山竹過後,建制中人罕有地聯手泛民,炮轟林鄭月娥翌日(9月17日)的處理態度。在不點名的情況下,民建聯議員陳克勤批評政府「無車叫人點返工?玩殘了全港打工仔」,工聯會會長吳秋北不點名批評政府高層「未察覺到颶風所帶來的災情和對公共交通的破壞,令香港所有打工仔冒着生命危險和交通不便的情況下去上班」。但正如《巴士的報》有文章分析,北區是陳克勤老巢,區議會選舉臨近,他開腔「為民請命」,並不出奇﹔吳秋北早前則因批評終審法院對東北案的判決而被林鄭「遺憾」,今次發文批評「政府高層」亦難免令人覺得「報仇」之嫌。

姑勿論林鄭月娥出席《香港資歷架構國際會議2018》開幕禮前的發言 —— 呼籲香港僱主都用體諒的態度來靈活安排他們僱員上班的情況 —— 如何地天馬行空﹑不着邊際,本文卻要為「我們的」特首說一句「良心話」。

理論上,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而言,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的林鄭月娥無需對香港市民負責。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設有選舉委員會。經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通過並確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將由之前的800人增加至1200人。特首候選人須在提名期內獲得不少於八分之一(即不少於150名)的選舉委員提名才能入閘,再經選舉委員以不記名方式一人一票投票選出候任行政長官。2017年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林鄭月娥以777票當選。

這是香港今日的制度。問題顯然不在如何擴大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再由香港合資格選民「普選」(一人一票)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即使將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擴大到一萬,以至十萬,那又如何﹖如果七一遊行人數有9,800人(2018年,香港警方數字),而中央政府及香港建制派認為這樣的一個數字不能代表香港人的話,1,200名選舉委員如何足以代表全香港市民,決定誰可出選﹑誰不可出選﹖這當然是一個邏輯問題﹕即同一原則必須能應用於普遍適用的領域之內才能視之為「原則」,譬如民意領域,如選舉特首和七一遊行。在相同領域之內選擇性地應用某條「原則」就是坊間常說的「雙重標準」。

我們認為9,800這個數字不能代表香港的輿論或共識,同樣,1,200這個數字亦沒有香港民意的基礎。

山竹襲港,十號風球共懸掛10小時,據說中心最高風速史上最強,超越1962年的溫黛﹑1979年的荷貝﹑1975年的愛茜。運輸署署長陳美寶昨午(9月17日)公布,全港有600多路段受塌樹影響,期望今日(9月18日)早上5時前清理大部分主幹道。九巴昨日(9月17日)中午宣布,由於大部分主要幹道狀況仍然惡劣,基於員工及乘客的安全考慮,除個別路線外,九巴及龍運其他日間巴士服務仍然需要暫停,直至另行通知。

林鄭月娥呼籲香港僱主用「體諒的態度」來靈活安排他們僱員上班的情況云云﹔因為說句公道話,按制度,她只對1,200人負責,決定林鄭下屆去向的,仍然是那個數字。

香港打工仔的生活?已在路上,「干卿底事」?

文 : 黃盛

香港出生。八十年代起步,往日本﹑加拿大﹑波蘭﹑德國等地跑了一圈,2013年回返香港。學研社成員。著作有《飛越愛麗絲﹕邏輯﹑語言和哲學》及《批判香港》兩書。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